第61章
【他如果再不走,我就要被冻死了。】
冰室上空,无人能看见的角落,一人一统两个灵魂漂浮在空气中,充满无奈地看着宫殿正中的硕大冰棺。
棺中一人面白如雪,毫无血色,连睫毛都已经结出淡淡霜雾,面孔僵硬美丽得不似真人,仿若冰雪雕刻而成。
他穿着一身白衣,极其安静地躺在那里,胸口毫无起伏,显然已经是一具死去多时的尸体。
有人正将这具尸体虚虚拢入怀中。
黑色织金绣蟒蛇的袍袖覆住雪一样的白衫,不敢太用力,害怕扰了亡者安息,也不敢太松开,害怕连这具躯壳也留不住。
幽魂状态的钟情简直恨不得直接飘过去,把这个人环在他腰间的手扒开。
【假死药服下后七天失效,这都第六天了,萧晦这王八蛋他不上朝的么!】
【菜精你别急。】一旁系统安慰道,【有人来了。】
门外传来内侍通报的声音。
萧晦睁开眼,不耐烦喝道:“滚开。”
空中一人一统扼腕叹息。
这六天来无数人在冰室外请求相见,曾经共患难的军士、朝中忠心拥护的臣属、甚至遭满门屠戮后侥幸苟活所剩无几的萧家至亲,但萧晦永远只有一个答案——
别来烦他。
若非之前他血洗皇庭的雷霆手腕震慑了朝廷上下,六日罢朝,足够这个新生的政权又生内乱。
内侍通报无果,只得退下。
但很快门外传来争斗声,有什么东西被摔碎,兵器碰撞在一起发出铮铮响动。有人拍响了宫门,语带哭腔:
“殿下!末将罪该万死,辜负军师嘱托……旭城、旭城失守了!”
萧晦腾地坐起来,双目赤红一片。
“钟王妃呢!?”
“末将该死,贼寇奇袭,钟王妃眼下生死不明!”
萧晦立刻翻身出棺,大步行至宫门前,推开门,满室寒气奔涌而出。
他站在这片森白的雾气中,披头散发如同鬼魅,寒声道:
“即刻点兵,孤要亲征!”
浑身是血的军士领命,匆匆退下。
萧晦回身在冰棺前站定,看着棺中那个依然沉睡的人,俯身在他冰冷的额上轻轻一吻。
“莫怕,阿情。我一定把伯母平安带回来。”
钟情目送萧晦离开。
旭城遥远,即使大军压境,再快也得一个月才能攻打下来。
总算是不用面对明天死而复生和萧晦面面相觑的尴尬境况,但钟情仍然忧心忡忡。
如今北方已经统一,但南方依然军阀割据、豪强并起。
乱世中再正规的军队也如同土匪,攻城之后屠城抢掠已经是基本操作。即使钟王府家丁众多,对上杀红眼的土匪们,依然是凶多吉少。
系统看出来了,开解道:【别担心菜精,是主角领的兵。他带出来的军队爱民如子,从不干烧杀抢掠的事,不会伤害王妃的。】
钟情松了口气。
是的,主角。
不是主角攻,不是主角受,也不是主角之一,而是这个世界唯一的主角——元昉,元明时。
布衣出身,靠一身武艺和出奇精准的直觉一路招兵买马攻城略地,历尽千辛万苦,一统南方,和摄政王萧晦二分天下。
萧晦以霸道治下,元昉则推行王道仁政。
人人都以为乱世之中元昉这样天真的人会轻易就被碾死,但他偏偏没死。熬到最后民心所向,大败北方冀王朝,最终一统天下,还位于被萧晦幽禁多年的前朝废帝。
他是当之无愧的主角,萧晦则是与他戏份齐平的大反派,最后会被他割下头颅,在城墙上悬挂三日以谢天下。
这是一个精神力很复杂很强悍的位面,家国面前儿女情长不值一提。
两根支柱又生来就有你死我活的利益关系,可以说这才是一个就算钟情出车祸被撞死,在医院躺到剧情结束,任务也会自动完成的福利位面。
钟情读剧本的时候就已经看出这一点,所以赶紧下注,势必要从审判者那里抠来双倍积分,好早日退休。
他这次匹配的角色是一个戏份不算太多的深情男配,打自娘胎里出来就患上腿疾,还好家世不错父母疼爱,没有因此受苦。
但因为总是闭门不出,性格难免孤僻冷淡些,这么多年来,也就萧晦一个称得上知心的朋友。
在这样一个礼节大于天的古代位面,又是这样一个清冷内敛的性格,爱意本就难以宣泄于口,更别提还是同性之爱。
所以这个位面的深情积分特别好刷,只要在萧晦面前多说几句话,表现得温柔体贴些,积分哗哗就来了。
出征号角响起后,有人偷偷潜进冰宫。
他道了声冒犯,然后小心翼翼给冰棺里的人喂了一颗丹药。
药丸入口即化,钟情顷刻间感到一丝蛮横的拉力,将半空中的他扯回那具冰冷的身体。
心脏开始跳动,血液开始重新流淌,一呼一吸间隔的时间越来越短。
终于,钟情睁开眼睛,睫毛上的冰霜簌簌落下。
他提前醒了过来。
烟灰色的眼珠不太灵活地一动,苍白手指握住冰棺棺沿,指尖的皮肤还没恢复过来,仍旧泛着青白的死气。
他认出来人:“孙世子。”
孙世子赶紧扶住钟情的肩膀,助他坐起来。
钟情吐出一口喑哑的寒气:“有劳。”
世子连忙道:“军师为北地鞠躬尽瘁,数次救我们这些前朝臣子于水火之中。结草衔环尚不能报,区区一颗假死药又算得了什么呢?军师既然想要离开,我等定当倾尽全力相助!”
他轻轻将棺中人抱起来,感受到隔着几层布料也凌厉刺骨的寒意,不由稍稍抱紧了些,但很快就意识到自己逾矩,忙道一声得罪。
钟情没有在意。
这具重新运转起来的身体仍然僵硬无比难以动弹,脑中更是混沌一片。
他完全没有支撑自己的力气,只能靠在对方怀里,任凭对方将他带到什么地方去。
恍惚中周围的景色越发荒凉,而后似乎是进了一个密道。不知在黑暗中潜行了多久,前方天光终于大亮,竟是已经直接出了宫门。
密道口停了一辆青帷马车,车厢里堆满取暖用的毛毯和手炉。
孙世子将钟情抱上车,用毛毯层层裹起来。
他语带哽咽:“我本欲弃官与军师同去,只是担心军师与我一同失踪会引得摄政王猜忌。我已安置好军师的落脚点,还请军师前往那处修养一段时日,再做其他打算。外头的车夫是我最信任的心腹,定会拼死护军师周全。”
钟情低头轻咳一声:“多谢。”
世子替他拢紧毛毯,细细叮嘱道:“此药伤身,需要好生调养三年方可不影响寿命。军师切记,今后三年不可劳累,不可积郁,不可过怒,也不宜太多……房事。”
钟情闭眼,淡淡道:“我明白。走吧。”
“此去山高路远,不知何时还能再见。”
世子飞快擦去眼泪,俯身长拜,“军师,就此别过了!”
马车辘辘向远方驶去。
一路畅通无阻地出了城,钟情总算能松一口气。
原剧情里他远没有没有狼狈。
剧本上萧晦得知军师要辞官归乡,挽留一番后见他去意坚决,便赏赐了许多东西亲自送他出城。
堂堂摄政王,帐下谋士无数,开会的时候你一言我一语吵得人头疼,就是走掉一半,仍嫌这个机构臃肿。
怎么可能像个土匪头子一样,一听人要走,就赶紧把人锢在身边,走哪儿带哪儿,让人连一个逃跑的机会都没有呢?
可偏偏这个位面的萧晦这么做了。
现在距剧本上男配离开的时间点已经过去了一年。
整整一年,萧晦吃饭睡觉无时无刻不守在钟情身边,一听他提起要走就捂住耳朵不听不听,晚上睡觉还要藏起他的轮椅和拐杖,让他一个瘸子真是无路可逃。
如果不是孙家冒死献上的这颗假死药,钟情还不知要到什么时候才能离开皇宫。
他忧心忡忡:【统子,我们晚了一年才出宫,主角那边的剧情还能赶上吗?】
系统相当自信:【放心吧。这个位面的自洽能力很强,会自动调整时间线的。现在你已经走完辞官回乡剧情点,就差到主角那边演一出美救英雄,就可以躺平隐居直到下线了!】
钟情心情终于好了点。
半个月后,他们到达目的地,是南地一座矮山上的农庄。
有一些田地,还有一些屯兵,不用担心吃穿和安全。一概外事都有孙世子留下的人为他处理,钟情自己只需要安心修养身体。
每日看看书弹弹琴,再侍弄些花草,日子过得比在萧晦身边还舒服——毕竟军师还得天天出门开会勾心斗角,隐士可就浑身轻松了。
他一边修整他的农庄,一边等剧情点的到来。在一个雨夜,终于听到系统的提示音。
【菜精,快出门!主角被人追杀上山了!他杀掉最后一个刺客后会昏迷过去,你需要带一把伞放他头上帮他挡雨,然后把玉佩拉下,然后就可以回来了。】
【这么简单?】钟情诧异,【我还以为需要把他带回来养伤呢。】
【用不着。主角是这个世界的人形高达,只要不是一击毙命,再重的伤都能自愈。这段剧情重点不在于你救了他,而在于玉佩。】
钟情拾起腰间那枚蝉纹玉佩。
这枚玉佩萧晦也有一枚一模一样的,是钟王爷还活着时送给他们二人的加冠礼。
剧情里,元昉见到萧晦身上的玉佩,误以为萧晦是他的救命恩人,所以几次想要和萧晦和谈,还不顾门客劝阻三次捉放萧晦,甚至在最后一战中率军避退三舍。
结果反而让萧晦狂妄自大起来,认为元昉懦弱无能不过如此,在最后一战中失去防备心,被元昉捉住破绽一举击溃,一剑枭首。
钟情赶紧起床,穿好衣服后,艰难爬上轮椅,拿着两把伞就要出门。
为方便他行动,整座农庄没有一处门槛和楼梯,路面平整无比,每天都有人细心检查是否有石块掉落。农庄外钟情常走的那几条路也是同样的待遇,不过其他地方就是原汁原味的难行山路了。
快出庄门时,钟情犹豫了一下,扔掉怀里的那把伞。
就算是独角戏,也得讲逻辑。
作为一个志趣奇特的隐士,雨夜出门赏景虽然有些奇怪,但也不是不可能。可一个人出门却带两把伞……这就有些说不通了。
钟情一手撑着伞,一手摇着轮椅,在系统的指挥下离开大路,驶进泥泞的山间小路。
灌木和低枝频频擦过他的身体,雨水从草叶上滑落,浸入衣料,冷得刺骨。轮椅行动不便,尽管撑着伞,钟情还是把自己弄得浑身湿透。
找到元昉时,他已经冷得牙齿发颤。
周围横七竖八躺着十几具尸体,他一一看过去,看到元昉时,还以为也是一具尸体。
元昉面朝下趴着,身下已经汇聚起一汪泥水,在黑夜中依然看得出淡淡的红色。他身上全是伤口,有长有短,最长的一道从肩膀划到尾椎,显然动手的人存心要将他砍成两半。
所有伤口都被雨水泡得发白,边缘翻卷起来,裸露在一堆破布外,形容实在可怖。
钟情倒吸一口凉气:【统子,你确定主角这活得下来?】
系统也倒吸一口凉气:【怎么会这样?剧本里没这么多刺客的呀?剧本里他杀了最后一个人后,还能自己找一棵树靠着坐下呢。】
它赶紧拿出数据一通测算,总算松了口气。
【放心,菜精,死不了。别看他现在伤得厉害,雨降低了他的体温,血已经止住了,止住血他就死不了。但他现在有点窒息的风险。】
确实。
元昉现在整张脸都埋在泥潭里。雨再下会儿,泥水就能淹没他的鼻腔,把他溺死。
【菜精,你把他扶到那棵树旁……】
一人一统默契地同时看向轮椅上那双漂亮修长的摆设。
【算了菜精,你就帮他翻个身吧。】
钟情采纳了这个建议。
他坐在轮椅上,俯身下去握住元昉的肩膀,想要将他扳动。
昏迷的人身体沉得像石头,钟情此刻的姿势又不好使劲,忙活半天元昉依然纹丝不动。
他只得从轮椅上下来。
他两条腿都患有轻重不同的顽疾,平素只是僵硬得难以行走,拄上拐杖倒也能走上两步,但遇热遇冷就会变本加厉,两条腿全无知觉,即使有人搀扶也动弹不得。
没有知觉的腿丝毫不能支撑他的身体,刚从轮椅上滑下来,就直接跌坐进泥水里。
钟情顾不得擦去溅到脸上的泥点子,赶紧帮快溺死的主角翻身。
重心降低后好使力多了,安顿好元昉,把蝉纹玉佩塞进他尚算完好的前襟,又调整了下伞的角度,确保他的上半身不会再被雨淋到。
钟情坐着休息了会儿,便决定爬上轮椅打道回府。
他刚拖着膝盖爬上轮椅的踏板,突然又冰凉湿润的某物缠上他的脚踝。
他心中悚然一惊,回头一看,正好撞进一双幽深冷冽的眼睛里,在这双杀意腾腾的眼睛的衬托下,暗处的树木都像是瞬间都变作鬼影幢幢,
系统:【啊啊啊诈尸啦!】
钟情:【啊啊啊诈尸啦!】
他正要开口解释,脚踝上那双手却突然用力,将他拽下爬到一半的轮椅,摔在泥水坑里。
钟情呛了口水,寒意从皮肤渗进骨髓,他冷得无法开口,看了眼元昉就晕了过去。
元昉一愣,从戒备中渐渐回神。
他伸手探向那人脉搏,探出并无分毫内力后,指尖轻顿,转而撩开那人被雨水黏在脸上的发丝。
他又是一怔。
一身白袍分明已经被泥水浸得脏污不堪,黯淡天光下,却依然让人感到圣洁。一半的脸埋在泥潭中,另一半也溅上一道泥痕,反倒越发显得污秽下面如白玉。
元昉伸出手抹去白玉雕上那道污痕,感受到指腹传来的柔软触感,才终于能确定——
这并非是他临死前的幻觉。
第62章
钟情醒来的时候,天光已然大亮。
一个人背对着他,坐在床前的脚踏上,手里拎着玉佩的系绳,对着窗外天光很仔细地端详。玉佩在他指间摇摇晃晃,透光后玲珑剔透,如同一汪秋水。
钟情并没有发出什么声音,那人却像是身后也长了眼睛似的,瞬间回过头来,开口笑道:
“醒了。”
钟情脑中浑浑噩噩,没忍住抬手掩唇轻咳一声,终于想起这人是谁。
主角元昉。
一个本不该跟他这个乱世路人甲有任何交集的人,但他们现在竟然见面了。
钟情眼前一黑,差点再次晕过去。
他闭上眼,在心中消化着这个事实。
系统相当冷静,毕竟这一次它没有下注。
【菜精,你先别急,你就维持你原来的人设,把主角打发走就行。这个位面阶级分明,主角出身草根,跟你们这种世家公子哥天生就不对付。】
钟情一想也是。
他心中正思索着接下来该在主角面前如何表现,突然感觉到有人压下他胸口处的被子,温热的手指覆上他颈间。
钟情瞬间睁眼,对上一双清明的、毫无邪念的眼睛。
两人对视片刻,元昉收回手。
“无意冒犯,我懂些医理,想帮你看看脉象罢了。”
手背在身后,指尖相互一撮,那光滑柔软的触感仍旧不散。元昉顿了一下,又道:
“你昨日淋雨,受了些凉,好好养上一段时间,便没什么大碍。不过你这脉象很是奇怪,不似寻常的气弱体虚。你之前可是中过什么毒?”
钟情淡淡道:“不曾。既然你醒了,就走吧。”
元昉眼中闪过一丝意外:“你想我走?”
他低头看着手里的玉佩,不知想到什么,忽然抬头又是一笑。
“既然救了我,就好人做到底吧。”
他站起来,将玉佩贴身放进腰间,然后脱下上衣。那衣服已经被划破成一堆破布,随便一扯就散落下来,露出大片大片狰狞的伤口。
昨夜被雨水泡得发白的伤口现在红肿不堪,看起来更加可怕。
“昨夜你晕过去,我顺着地上的轮子印把你抱到这里来,然后找了伤药给自己抹。”
他光着上半身转了半圈,展示完自己的背部,又转回来。
他身材实在是高大健硕,累累伤痕也无法损毁这具身体的力量感,立在那儿跟座小山似的,窗外天光都被他尽数遮挡。
偏偏一张脸生得丰神俊逸,眉骨和鼻梁长得极优秀,一双黑眸嵌在其中,深邃得如同两颗寒星。眼下那道血痕虽说显得凶了几分,但天生带翘的眼角缓和了这几分阴鸷,总体来说依然是一张气血充足、很容易就能讨人喜欢的脸。
这生龙活虎的配置不愧是主角才能拥有,哪像钟情,一连三个世界都病病歪歪。
他稍看了几眼就移开视线,害怕再看下去就会因为过于嫉妒而恶向胆边生,对主角痛下杀手。
元昉见他回避,心中了然:看来他果然是喜欢我。
顿时眼里笑意又深了几分。
“后面我看不见,没办法自己来。恩公,看在昨晚我为你擦身子换衣服的份上,帮帮忙吧。”
钟情闻言掀开被子看了看自己的身体,的确已经换了身衣服。但他谨记着要做一个高高在上的世家公子,面对主角一身凄惨皮肉也毫不动容。
他拒绝道:“我不会这些。”到底怕主角死了,补了一句,“去找我的护卫,他姓孙。”
“咳咳,原来那是你家的护卫啊。”
元昉清清嗓子掩饰尴尬,但眼中并无一丝尴尬,反倒分外理直气壮。
“我昨晚又是翻墙又是烧水,有人听到动静就来查看。我见他是个练家子,功夫不低,怕他被我身上的血吓到,你又晕着,我有理也说不清楚,索性将他打晕。”
他伸手才旁边一指,“抬到隔间去了,这会儿还没醒。不过你放心,我下手有分寸,不会伤到他。”
钟情无语,懒得跟他继续掰扯,一心只想快点将他打发走。
他拿过药:“过来。”
元昉立刻上前,笑着在床边坐下。
那些伤口近距离看冲击力更大,散发着浓烈的血腥味,再多药膏糊上去都盖不住。
钟情一点点帮他上好药,就要放下药瓶时,余光瞥见元昉胸前,眉头狠狠一跳。
正面的伤口是他自己涂的药,抹得潦草无比。尤其是那道从肩膀一直横贯到腰间的刀伤,深深嵌入皮肉中,再下去一点恐怕内脏都能流出来,但是不仅没有包扎,连药都没抹匀。
这样大一条口子换在别人身上,就是不死也丢半条命,元昉竟然还能好端端站在他面前。
钟情没忍下心,指尖沾了药抹上去。
他的手指刚碰到元昉肩膀时,那一块肌肉就轻轻颤了一下。
钟情抬头:“疼?”
元昉垂眸专注地看着他:“不疼。”
钟情于是低下头继续抹药,药膏涂抹到腹部时,满是伤痕的腹肌突然猛烈地动了一下。手指随后被人抓住,钟情拧眉抬眼,听见头顶传来微微低沉的声音。
“你手太轻了。”元昉轻笑,“痒。”
钟情抽出手,冷淡道:“接下来便是重的。你肚子上伤口太深,只包扎是不够的,自己下山找个医馆去缝几针。”
元昉挑眉:“我不能进城,城中有人追杀我。你不再帮帮我吗?”
“药箱中有针线,你可以自己动手。”
“好吧,那我也只好自力更生了。”
说罢元昉取出针线,点燃蜡烛一烧,就要往伤口上穿。
钟情一惊,脱口而出:“等等。”
元昉停手,微笑着看向他。
“你不用麻药?”
“有么?”
钟情哑口。
他好端端待在家中,哪里会受需要用上麻药的伤?家中自然是没有准备的。
但现在差人去买也不可能。孙护卫被打晕,不知何时能醒,元昉不能进城,他自己摇着轮椅估计三天才能摸到药馆门口。
钟情心中叹了口气。
他从元昉手中接过银针,按着他的肩让他在床上躺下。
缝针的时候钟情凑得很近。
这具身体眼神不太好。跟着萧晦打天下的头几年,军中条件很艰苦,为节约灯油,他常常只点一盏昏灯就埋头看公文,一看就是一整夜,渐渐就把眼睛熬坏了。
每一针落下都会牵起伤口一阵战栗。
钟情以为是自己技术不行,心里过意不去,脑中却要全神贯注,累得额上浸出一层细汗。
元昉目不转睛地看着面前的人动作,心道此人真是刀子嘴豆腐心,嘴上说的毫不留情,下手却轻柔无比。
微凉的呼吸扫过小腹,带起一串轻微的痒意。元昉实在忍得辛苦,抬手想要去碰,半道却换了方向,替面前的人拭去额上那层薄汗。
钟情全副心思都放在伤口上,感受到他的触碰也只是抬眼一瞧,随即便又低下头去。
伤口终于缝好,抹上伤药,缠好纱布,钟情总算有时间去看元昉的状态。
他看起来不太痛的样子,嘴里咬着木棍,眼中满含笑意,眼尾翘起的弧度柔和,活像只讨主人高兴的大狗。
钟情取下他嘴里的木棍:“伤口已经处理好,你可以走了。”
元昉赖在床上不动:“救命之恩尚未报答,我怎么能走?”
“举手之劳而已,用不着报答。”
“恩公不求回报,是恩公心善。我若也不思回报,就是我禽兽不如了。不如恩公告诉我是谁给你下的毒,我替你报仇可好?”
“……你若真心想要报答,现在就走吧。昨日刺客众多,幕后黑手想必是个人物,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搜山,你留在这里,必定带来祸事。”
元昉嗤笑一声,不以为意,心想读书人就是别扭,明明就舍不得他,嘴上还非要赶他走。
他躺在床上,双手摊开,无赖道:“我肚子疼,起不来了。”
钟情无奈,他如今这个清冷贵公子的人设注定是不可能和别人大吵大闹的,只能冷处理。
他打定主意不再跟主角接触,于是艰难地在床上跪起身子,膝盖拖着两条无力的小腿,想要越过元昉爬到床边去。
他的手刚撑在床边,元昉却适时曲起腿,把钟情不上不下卡在身上。
“还没问恩公尊姓大名呢。”
“免贵姓钟。”顿了下,“无名。”
这么敷衍的回答,元昉却笑了:“钟无名,好名字。元昉,元明时,清明时节雨纷纷那个明时。”
钟情:“……”果然不愧是个草根主角。
昉,意为日出明,因名取字,故而得明时二字。他相信世界意志给主角取这个名字的时候,绝对没想过他会用“清明时节”做自我介绍。
他伸手拍了下元昉的腿:“让我出去。”
元昉从善如流放下腿。
尽管身上的人已经用尽力气不想碰到他,但那两条纤弱的小腿还是无可避免得从他身上擦过。元昉浑身一震,看着对方凌乱衣衫下莹白手腕上的红痕,心中更是一跳。
昨晚擦身的时候,他不过是用的力气稍稍大了些,没想到就留下印记,整整一夜都不曾消去。
这到底是哪里来的柔弱玉人?
怎么会出现在这荒山野岭中?
钟情撑了拐杖,先去隔间看了眼昏迷不醒的孙护卫,见确实没什么大碍,便走出来,去桌前看书。
刚要坐下,想想主角这么自来熟,虽然拉开距离,但仍共处一室,还是不太保险,于是坐上轮椅一路摇着出了房间。
屋外的小园中养了许多花草,钟情浇水施肥莳弄一番后,来到小园正中央的瓷缸旁。
缸里是几朵睡莲,数尾红鱼在莲叶底下嬉戏。
钟情撒了些鱼食,静静看着鱼儿抢食吃。山中阳光和煦,照在身上,没多久就让人昏昏欲睡。
他昨晚淋了雨,本就没睡好,又生着病,刚刚还给主角动了场小手术,现在精神已经极其疲惫。他只觉得头越来越沉,原本只想趴在瓷缸边上休息一会儿,没想到竟睡着了。
元昉正透过雕花木床,不错眼地凝视着他。
从这角度看去,只能看见那人小半张脸,枕在臂弯中,依然是苍白的,却因日光和红莲的映衬,染上几分仿若酒醉的酡红。睡得那样不踏实,即使梦中也眉头轻皱,但又睡得那样沉,连宽大的袖口掉进水里也不知道。
元昉轻轻叹了口气。
就这样喜欢他吗?自己困成这样,却为了把床让给他,不惜出门睡在硌人的瓷缸上。
他从怀中掏出那枚玉佩,阳光下蝉纹光泽如水般流淌。鼻尖传来清幽的冷香,他埋头大吸了一口,越发觉得这床铺的主人就像他手中这玉石所化的小神仙。
他常听说读书人爱以玉定情,也常听读书人爱用玉比人。以前还不觉得有什么,现在才觉得这形容真是奇妙。
美人如玉,果然是美人如玉。
可是这般如玉的美男子,怎么偏偏就断了袖了呢?
他心中有些苦恼,昨晚的记忆却没来由地突然闯入脑中,想起昨晚褪去衣衫后看见的那身潮湿冰冷的雪肤,他胸中骤然一烫。
那股火热的烫意迅速传遍全身,趁得指间玉佩越发冰凉,几乎要以为握着的仍是昨晚那片光滑肌肤,差点吓得将玉佩丢出去。
回神后他赶紧将玉佩攥回掌心,心想罢了,男人之间的事他虽然从未想过,但恩公既然喜欢他,索性就随了恩公的意。
反正他孑然一身活在世上,本就不打算成家,他这破落门户更是没有传宗接代的必要。不如满足恩公心愿,他救他一命,他便好好待他一生。
只是不知无名兄家中可有长辈,若是不能接受两个男子在一起,他俩少不得要做些打算。乱世到处是无家可归的流浪儿,倒是带一个回家中教养,到时候他教那小孩拳脚,无名兄便带那小孩读书,也是一件好事。
若无名兄喜欢孩子,他们也可以多养几个。
无名,钟无名,这定然是个假名。
元昉一下翻身起来,想在桌案上找些能透露这里主人名字的东西,但犹豫了一下,还是收回手。
他走出门去,小心地将轮椅上的人抱回床上,然后也在他身边躺下。
他看着那张近在咫尺的清俊脸蛋,心想读书人可真拧巴。
明明喜欢他,却不肯以真名示人。想来也是害怕将一番情意说出口会遭人耻笑,所以宁愿只留下玉佩就不告而别。这也无妨,既然无名兄心怀顾虑,那他就再主动一些,好让无名兄不必再这般将一番情意藏着掖着。
本来身子就不好,憋坏了可怎么办?
他们要过一生,自然是要长命百岁的。
第63章
一声惊雷从云端滚过,天色骤然变铁青。俄顷风起,吹得园外木叶簌簌作响,敞开的木门摇摇晃晃,咯吱作响,雨丝斜飞进来,湿了庭前青砖。
钟情被这突如其来的风雨声吵醒。
还未完全清醒时便感到额前一阵阵隐痛,他这个回笼觉仍旧睡得很不踏实,总感觉有人在阴魂不散地盯着他,像是又回到和萧晦狼狈逃命的那些夜晚,连梦里都是硝烟弥漫、遍地血污的战场。
他睁开眼,一张放大的俊脸突兀地出现在眼前。
和梦中人极其相似的气息让钟情心中一怔,随即回神,转过身,平躺着看向床顶。
“你怎么还没走?”
元昉很是无辜:“雨太大,走不了。”
钟情起身,这次身旁这人没有阻拦他,还帮了把手,扶着他坐上轮椅。
一边捡起落在地上的薄毯,替他搭在腿上,一边问:“无名兄,你可喜欢小孩?”
钟情睨了他一眼,觉得主角可能是睡傻了。
他摇着轮椅来到书桌前,随意拿起本书就要翻阅。
元昉从他手中抽走书:“天色如此昏暗,别看了,小心伤眼。”
钟情闻言伸手点灯。
火折子是黑木雕的筒身,放在嘴边轻轻一吹,火星一刹照亮那张莹白如玉的脸,下一刻就被双手拢着送去点燃灯芯。火苗噼啪一声跳出来,映出一截皓腕,光影明灭中十指纤长无瑕,指尖几近透明。
收回手后轻轻一甩,筒盖合上,广袖滑落,掩盖住那双手。然而又是一翻袖,雪白掌心赫然出现在眼前,脉络根根精致,泛着微微的粉。
元昉喉结一动。
钟情微拧眉:“给我。”
元昉将书往身后一藏:“这灯不亮,不如我念给你听?”
“随你。”
钟情收手,不再理会他,转身系发挽袖,铺纸研磨。
元昉差点看呆了。
他幼时倒也曾拜在名家门下,同窗不乏贵族公子,但从没见人能举手投足之间都这般清丽雅致。
他舍不得错过片刻,哗哗翻完手里的手,便一字不差地背出来,双眼仍目不转睛黏在面前人身上。
钟情当窗画着园中雨景。
元昉的视线格外有存在感,渐渐地钟情发现一个奇怪的地方。他搁下笔,朝元昉直视过去。
元昉不躲不避,迎着他的视线继续念书,但他不曾低下头看过一眼,甚至连眼都没眨一下。
“过目不忘?”
“不止如此。”
元昉上前,在轮椅旁半跪下来,抽出一张白纸,覆在桌面上,抬手相邀。
“请无名兄随便写几个字。”
钟情心中对能过目不忘的主角升起一丝提防,担心这人从只言片语中揣摩出他的心思,便只写下“元明时”三字。
元昉见是自己的名字,心中一喜。
他提笔在下方写出一模一样的三个字,姿态信手拈来,字迹走势笔锋全都和钟情的如出一辙。
写罢后他挑眉看向钟情,眼中带着讨赏般的笑意。
钟情看着那两行字,连自己都分辨不出区别。
他心中惊叹,不愧是主角,不仅有副好身体,还有颗好头脑。
他不动声色道:“厉害。”
元昉被夸得有点受不了,挠挠头:“雕虫小技而已,不如无名兄。”
他撤走写满字的纸,看着下方寥寥几笔就勾勒出一个雨中小园的画纸,赞道,“你这才是真功夫。”
门外传来一声响动,钟情抬眼望去,孙护卫正恭恭敬敬站在廊下,手里拿着一个托盘,饭菜香气扑鼻而来。
“方才孙护卫醒来,见你还睡着,我就请他先弄些食物。睡了这么久,一定饿坏了吧?”
元昉接过托盘,将饭菜一字排开,最后把一碗鸡肉摆在钟情当前。
他洋洋得意道:“我还去捉了只野鸡,给你补身子。”
面前的饭菜明显是两个人的量。
钟情没有说话,动筷吃饭,心中却有些诧异。
孙护卫是孙家养的死侍,安排在他身边保护他,从来只听主人命令。元昉竟然能唤动他给自己也备一份饭菜,不愧是个将才。
他吃了几口就放下筷子。假死药的后遗症体现在方方面面,现在这具身体不能挨饿,也不能吃得太饱。
元昉很是不拘小节,吃完自己那份,又把钟情吃剩的拉过来扫荡得一干二净。
他吃相实在太馋,钟情疑惑问道:“你就不怕我给你下毒?”
“你不会。”元昉抬头肆意一笑,“无名兄昨夜拼死救我,我不会这般揣测你。”
钟情忍了又忍,没忍住:“你就不好奇昨晚大雨,我为何会出现在那儿?”
“你们读书人爱附庸风雅,我理解。”
钟情:“……”他不理解。
他觉得他可能要收回刚刚夸他有颗好头脑的话。
“吃完饭你就走吧。”
“不行不行。”
元昉两三口将饭菜吃光,一抹嘴,道:
“追杀我那人手眼通天,现下必定在四处蹲守我。为了杀我,那人可是不惜血本,那波刺客个个都是高手。我如今负伤,过路孩童都能踹我两脚,再遇上他们,我必死无疑。无名兄当真忍心将我赶出去,任我丧命于那等恶贼手中吗?“
钟情视线慢慢从元昉没穿衣服的上半身扫过。
被打量的人一点不害臊,反而相当有气势地一挺胸。
钟情收回视线。
主角沦落到这个地步确实很不寻常,剧本里他并没有受这么重的伤。
该不会是他之前出宫晚了一年,导致的蝴蝶效应吧!?
钟情状若无意问:“是谁要杀你?”
元昉哈哈大笑:“说出来无名兄可不要害怕。这个人十余年来南征北战,无恶不作,如今已一统北地,自立为王。声名传到南方,能止小儿夜啼。”
“……萧晦?”
“咦?如今天下间已经没几个胆敢直呼摄政王姓名的人了。莫非无名兄也对此人深恶痛绝?”
钟情眉心微皱:“萧子渊此人用兵的确激进了些,但也不到你说的这个地步。”
元昉摇头:“非也。无名兄久居山中,恐怕有所不知,这摄政王两年前还称得上英雄,这两年却性情大变,越发残暴,动辄惩处宫人,清算功臣,还推出不少严刑峻法,镇压叛乱。我不过是一年前与他交过一次手,就被他追杀至今。”
“旭城之战?”
“是啊。那时我驻扎在若城,城中断粮已久,民众几近饿死,纷纷易子而食。旭城富庶,我前去求援,约定来日三倍奉还,但旭城守军不肯答应。我只能带兵攻下,但并未伤百姓一人,也不曾纵容手下士兵劫掠。”
元昉叹气,眼中浮出一丝微不可查的迷惘和落寞。
“听说摄政王亲征,我原本还想着等他一到便向他投诚,请他为若城百姓做主,没想到……他根本不管两城百姓死活,一定要杀我泄愤。把我撵得半个南地都待不下去,仓皇之中才逃到这十万八千里之外。”
“萧子渊不是——”
察觉自己用词太过亲近,钟情改口,“我看摄政王平日作态,应当不是这般小肚鸡肠的人。”
元昉苦笑:“听说是他出宫亲征的时候宫里死了什么人,还是丢了什么宝贝,才让他这般发疯,竟然把气撒在我头上。”
钟情沉默。
剧本里主角虽被追杀,但理由可完全不是这样。
在主角的成长路线里,萧晦应当在最后才出现。现在的主角没钱没兵没地,和最终反派对上只有死路一条。
【统,你不是说这个世界自洽性很高的吗?这蝴蝶效应好像厉害了点吧?】
【世界意志已经在很努力地回正故事线了。但反派疯得太厉害,估计还得等个几年才能走上正道。】
钟情心中有些忧虑,又问:“我之前听说萧子渊威逼少帝禅位,元兄现在还唤他为摄政王,难道他不曾登基吗?”
“的确不曾。说来也怪,少帝禅位书都已昭告天下,北地如今国号也从齐改为冀,摄政王却迟迟没有登基。国不可一日无君,他麾下那些臣子居然也不着急,天天忙着给死去那人披麻戴孝,满城缟素,挽歌三日不歇。”
元昉说得口干舌燥,给自己倒了杯茶,一饮而尽。
“还有更奇怪的呢。摄政王为死去那人追杀我整整一年,我原以为他对那人多么情深义重,结果他竟然下令不许皇城中人穿白,还一日杀了三个殿前戴孝的旧臣。你说这是有什么深仇大恨,连死后哀荣都吝啬赐予?”
钟情回眸看他,清凌凌一双眼中似笑非笑。
“你倒是知道得不少。”
“没办法,他追得太紧,我自然要多了解些,知己知彼,才能逃出生天嘛。只可惜,我到今天也没探查出死去那人究竟是谁,只知道似乎是他帐中某位门客。”
钟情没有回应这句话。
主角探查不出来很正常,毕竟他在这个世界的身份说得好听点是深情男配,实际上只是一个路人甲。
虽然剧情前期出了点偏差,大反派萧晦也在自己故事线开始的时候遇到过剧情以外的大麻烦。钟情为了帮他,做了些超过路人甲戏份的事,但总体还是深居简出、冷淡孤僻、不与人交际的人设,所以一直声名不显。
门外传来两下敲门声。
是孙护卫:“公子,有一封书信。”
他看了眼元昉,没有继续说下去。
钟情会意,扭头道:“我有家事要与孙护卫相商,还请元兄——”
不等他说完,元昉就已经站起身,走出几步后猝然回头,咧嘴一笑。
“我去打猎,无名兄晚饭想吃什么?兔子还是野猪?”
“元兄请便。”
目送元昉离开,钟情接过信纸。这是孙世子的来信,两月一封,讲一些京城的大小事,最主要的是向他告知钟王妃近况。
钟情一目十行看完,和之前的信件一样,通篇都在粉饰太平。
他合上信纸,淡淡开口:“他刚才说的话,你都听到了吧。”
“……听见了一些。”
“萧子渊行事过分,为什么不告知我?”
“公子恕罪。”孙护卫立刻跪下,低头道,“世子有令,不得再为皇城里的事让公子忧心。他还说,摄政王这样做只是为了逼您出去。”
钟情微怔:“他不信我死了?”
孙护卫摇头:“按照计划,钟王妃一回皇城,就立刻将代替您的假尸体下葬。摄政王得知此事,旭城还未攻下就仓促赶回来,大闹葬礼,甚至还想开棺……验尸。”
他缓了口气,继续道,“若非钟王妃以死相逼,恐怕此事早已暴露。公子,一年已过,此事已不能回头,还请公子就当做不知吧!”
“我本不欲连累别人……”
钟情叹气,伸手扶起孙护卫,又递过去一方绢帕。
“擦擦吧,肩膀都淋湿了。”
孙护卫接过,道了声谢,后退着离开房间。
转过回廊后,他摊开掌心看着手里那方绢帕,却迟迟没有用它擦去身上雨水,而是凑近鼻尖小心地轻嗅了一下。
还不等他分辨出那幽香究竟像什么花,突然看见前方有人抱着胳膊,长袍半披,正在欲笑不笑地打量他。
这人就像是突然出现在那里,在之前没有引起他半分注意。
连死侍的感知能力都没能发现他,孙护卫悚然一惊。
第64章
元昉在山庄中住了下来。
钟情拿不定主意,既怕留下主角会影响他走向下一个剧情点,又怕赶走主角会让他被强大的对手干掉。
这么一犹豫就犹豫了几天,元昉的伤口渐渐长好,不严重的地方疤痕都已经开始淡去,只剩腹部那道巨大的口子还未结痂。
这个人实在是精力旺盛,浑身是伤也闲不住,把山庄里的活儿全干完不说,还去山脚帮农忙的老乡收割粮食。
忙了一个上午,收工回家吃饭,刚推门就见伏案阅书的人抬眼朝他看来。
“回来了,吃饭吧。”
不过普普通通一句话,元昉心中却瞬间升起一丝难以自制的柔情。
方才田垄间,有乡民的妻子前来给田间劳作的人送饭,也是这样轻声平淡地唤他们的丈夫过去吃饭。
他大步走过去,在钟情身边坐下。
饭菜已经摆好,正要动筷,钟情伸手按住他的胳膊,指着他腹间衣物上一块暗红污迹。
“怎么又出血了?”
“啊,这个。”
元昉不在意地拍拍肚子,“不碍事。田间小孩天真烂漫,我为逗他们开心,拿镰刀比划了一通,一个青龙出水,没注意,就崩着了。”
钟情:“……”
很好,今天又不能赶人了。
解开衣带,除去纱布,看见又撕裂开的伤口,钟情一面上药,一面不无可惜地叹道:“都要拆线了。”
元昉心里软软的,很想摸摸那只羽毛一样轻轻落在他小腹上的手,但最终还是一再告诫自己发乎情止乎礼,勉强克制住了。
他出言安慰道:“没事,我皮糙肉厚,不疼的。”
钟情不在乎他疼不疼,只希望他伤快些好,于是唤来孙护卫,让厨房给他再多卧一个鸡蛋。
见元昉吃得正欢,一副丝毫不把自己身体放在心上的样子,钟情素来冷淡的声音难得强硬几分。
“下午不许再出门,就待在家里休息。”
这样命令的语气元昉还是头一次听见,乐得眉开眼笑,只觉得这话应该由他的无名兄揪住他耳朵说出来才对,就像田间那些夫妻打情骂俏时那般。
他笑眯眯地应道:“都听你的。”
饭后,钟情精神不济,照例去午睡。
这间房很大,生活设施一应俱全。为轮椅进出方便并未做什么隔断,四面通风,书房与卧室仅有一道珠帘相隔。
元昉轻手轻脚收拾完碗筷,便在珠帘旁席地而坐。
卧室里三面木窗都关得严严实实,天光被排斥在外,室内一片昏暗。
只有几缕午后阳光从元昉身旁射入室中,将珠帘的倒影映在地砖上,光华流转,如同暗夜中的一场绮梦。
日头渐渐低下去,那倒影却一步步升高,直至深入床铺,停在侧躺着沉睡的那人脸旁。
再绮丽斑斓的梦在这样一张脸旁也要黯然失色。
元昉心中再一次浮现出同一个疑问——这样如梦似幻的人,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呢?
他想得入神,魂儿都快追着那光影飘到床上去。
直到脸颊碰到冰凉的珠帘,发出叮当声响,这才猛然回神,一把抓住帘子,不叫它再吵闹。
他这才能分出心思去看这帘子。
帘上珠子颗颗晶莹剔透,触感冰凉润泽,元昉不通珠玉宝石,看不出是由什么材质琢磨而成,但显然是名贵之物。
不仅如此,脚下的地砖是雕刻花鸟纹的绿釉砖,周围的梁柱是金丝楠木,墙上挂着古画,桌上茶杯看似平平无奇,翻过来就能看到杯底当世名家的印章。
一个举千金之力供养的清贵公子,为何要独身一人在山林中隐居呢?
阳光遁去,门外开始下雨。
快入秋了,这几日天气总是这般多变。
钟情惊醒,想起园中那盆娇贵无比的牡丹,赶紧下床,支着拐杖就要去救花。
路过元昉时奇怪地问了句:“你怎么在地上坐着?不凉吗?”
元昉笑而不答,手指轻轻抓住过路人的袍角,感受着那一缕柔滑的绸缎从手中像鱼一样溜走。
他起身,跟在那尾杵着拐杖一摇一摆、姿态蹁跹的游鱼身后,为他撑伞。
收花回来后,钟情拿着手帕擦花瓣上的雨水,元昉便拿着布巾擦他被斜飞的雨丝沾湿的头发。
钟情起得仓促,并未束发,元昉擦干后便拿着篦子替他梳头。
青丝如墨,铺了满地,陷进纯白的衣袍中,如同墨玉被裹入云端。
元昉捧起这把柔顺的墨玉,发丝沁凉,一梳到尾,幽香清浅浮在周身。
堂内寂静无声,窗外雨疏风骤。他一下又一下地篦着,听见静谧的时间从他手中飞快滑过,而他不思进取,只想永远停留在这一刻。
温柔乡,英雄冢。
束带轻轻挽发,元昉不舍地收回手。
他轻声笑问:“若某日我下山,无名兄可愿和我一起走?”
“不愿。”
不等元昉再开口,钟情继续道,“我身患腿疾,和你一起下山岂不是拖累你?”
这几日相处,钟情深知元昉这个话痨问起话来没完没了,只有在话题落到他的双腿上时才肯停下。
他现在一门心思照顾他的花,没工夫和元昉闲聊,索性直接找个和腿疾有关的借口,好堵住这话痨的嘴。
元昉果然不再多话。
他不知在想什么,沉默良久后,突然开口:“我走了。”
“嗯。”
反应过来,钟情一愣。
“嗯?”
元昉失笑。他站起身,随意将衣带系好,便大步朝门外走去。
钟情意识到他来真的,激动之下,连拐杖都来不及拿,踉跄着膝行至门边。
元昉真的走了。
走得潇洒至极,两手空空,连伞也没拿,唯一带走的只有他身上那件原属于钟情的旧衣。
钟情看着他的背影远去,正纳闷着,突然见他回头,心中一惊,连忙躲到门后。
片刻后,寻思着他已经离去,钟情没忍住,扶着门框探出去小半个身子。
结果正好被仍站在原地笑着望过来的元昉逮住。
钟情故作镇定地慢慢缩回身子。
门外远远传来远方的声音:“回去吧,外面冷。不必送我。”
钟情:“……”谁要送你?自作多情,孔雀开屏。
又等了许久,钟情再次看向门外。
这次他只露了一只眼睛。
门外空无一人,只有如烟似雾的雨丝连接天地。
【统子,主角真走了?】
【走了。连跑带跳的,这会儿都到山脚了。】
钟情长出一口气。
他拍拍胸口,露出这几天第一个开怀的微笑:【看来世界意志开始起作用了。这下剧情总该重回正轨了吧?】
是夜。
元昉找到几个失散的谋士和亲兵,不等大家聚在一起庆祝痛哭一番,就开始着手攻下晓城。
谋士梁谌怪道:“烨城最近,容城易攻,主公为何独独想要千里之外的晓城?”
元昉解释道:“我听闻晓城太守数十年搜刮乡里,收受贿赂,府内金银堆积如山,连上供皇宫的贡品都敢昧下……”
梁谌劝道:“晓城易守难攻,主公若是想为民除害,也不急在这一时。”
“我想要钱。”
“……”
几个谋士忙得一整夜未睡,元昉也陪他们熬着,一边踱步,一边掏出襟前珍藏的绢帕,时不时抚摸嗅闻。尽管已经伴他入梦多日,这帕子依然留有一丝幽远的冷香。
他时不时抬眼望月。
只不过离开半日而已,他就已经开始想念那如云端之月般的人了。
他心中重重地叹息:无名兄啊无名兄,你只为腿疾所悲,宁愿几次三番赶我走,也不愿拖累我。却不知我现在寸功未建,无立锥之地,又怎么舍得让你离开那富贵清净之地,跟着我颠沛流离呢?
*
钟情原以为此事已经告一段落,从此他就可以过上躺平隐居、不用再操心剧情的生活。
没想到,仅仅两月,孙护卫冒雨前来通报,面露难色。
“公子,那个姓元的回来了。”
钟情手一抖,一滴墨落下,污了刚画好的一副园景。
他平复下呼吸,回头淡定道:“就说我不在。”
不等孙护卫应答,窗边传来熟悉的吊儿郎当的声音:“晚了,我已经看见你了。”
钟情毫无被拆穿的窘迫,冷淡地偏头看了蹲在窗上那人一眼,面若含冰,声如霜雪。他平静道:
“别来无恙。”
说罢回头,一笔落下,之前的污点瞬间变作一瓣墨色牡丹。
心里却想着:这主角可真是该死的阴魂不散。
得跑,必须跑,这地方留不得了。
元昉从窗户上跳下来,一手提着一架农机,另一手提着一篮子果蔬,没工夫打伞,所以浑身湿透,雨水顺着袍摆滴滴答答落了一地。
“路过田间时遇到认识的乡民,说是农机坏了,田里又离不开身,所以托我带上来修理。这篮子也是他们非塞给我不可的,说是自家刚收的新果,给公子你尝尝鲜。”
“有劳。”
元昉扔下东西,褪去衣衫,不告自取拿了帕巾,一边擦身,一边向钟情走来。
“我如今已在晓城落脚,召集散兵游勇组建守军,现已颇具规模。”
他面上浮出一丝羞涩,很快又强行压下去,故作潇洒。
“我这次是专门来接你的,无名兄,跟我一起走吧。”
第65章
“我欲拜无名兄为军师。”
元昉双眼闪闪发亮。一把握住钟情的手。
“这农机我之前同乡民们用过,当时便觉得奇异,和别处的相似但又略有不同,耕作效率至少高出一半。今日才知,原来是无名兄专为此山中百姓因地制宜,改造而成。”
“无名兄有此大才,何必在在山林中隐居,浪费一身才华呢?不如出山,你我二人携手,将此物推广出去,必能造福百姓,建功立业!”
钟情抽出手,淡淡道:
“元兄谬赞,我不过对它投机取巧稍加改进而已,效率虽快,造价也不低。没有农人会重金购买此物,我研制出来也只是为了收取租金罢了。”
元昉还在回味掌心中残留的温柔触感,闻言微微一笑,没有反驳。
他这次不是孤身一人来的,还带了两个谋士。
那两位左膀右臂一见到这农机都惊叹不已,缠着问了山脚下老乡许久。
那老乡看在元昉农忙时帮过他们不少,也知道他是从山庄里出来的人,这才肯透露一二。
原来这山庄的主人两年前才住进来。
来历神秘,平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但出手相当阔绰,一来就买下整片农田和山庄的地契,还将周围几十户乡民养作佃农和屯兵。
这些乡民虽说没怎么见过庄主,但只要一提起他,个个都夸个不停。
这些田地收租并不比其他地方少,新式农机更是昂贵。但乡民们真的将自己一年所得的粮食交上去时,主人家往往只收一半。
就算全收下,也会偷偷在背篓中放几张银票。
这样既减轻他们的负担,又不会惹人眼红。
怎么会有这么口是心非的人呢?
明明心怀大义,偏偏要自污为视财如命的小人;明明那么喜欢他,偏偏一开口就要赶他走。
元昉心中一片柔软,情意满满地凝视着身边的人,眼中有抑制不住的思念。
他放下布巾,却没急着穿上衣服,大喇喇袒着上身,小麦色皮肤上疤痕道道,为这具血肉之躯增添了几分勇猛壮烈的气息。
他在钟情身边大马金刀坐下。
“无名兄不肯跟我走,那我也赖在这儿不走了。”
钟情倍感头痛。
“我倾慕山中生活,无心下山。元兄既然已入主晓城,还是快快回去为好。如今世道混乱,只怕久则生变。”
“无名兄不必担心,我都已经安排好了。”
“山中连日雨水,潮湿不已。门外不是还有人在等着吗?元兄还是回去吧,莫叫他们担心。”
元昉一拍脑门:“差点把他俩忘了。”
他翻窗出去,几步就爬上墙头,对着外面两人喊道,“你们先回去。无名兄不肯出山,我怕是得住上几日,才能劝动得了他。”
他刚要下去,想起什么,赶紧补道,“哦对了。我先前为无名兄准备的房间,一定要日日打扫,不可怠慢!”
话音未落,人已经从墙上消失不见。
墙外两位能言善辩的谋士硬是一句话也没插上,眼睁睁看着自家主公出现又消失。
梁谌气急:“这庄子里到底有什么东西值得他这般挂念?被人追杀,我等焦急不已四处寻觅,他倒好,在这儿一躲就是大半个月;如今攻下晓城,百废待兴,他竟然又钻这深山老林里来!莫不是什么狐狸精勾了他心魄去不成!”
一旁年长者老神在在:“或许这里当真住着一位世外高人呢?”
“什么世外高人,会偏安一隅三番四请不出?我看就是一介沽名钓誉之人罢了!”
宫老先生微微一笑:“主公当是有分寸的,小友还是先与我一同回去吧。”
元昉翻回来,蹲在窗上像只大猫。
他咧嘴笑道:“好了,我已经把他俩打发走了。”
钟情停笔,静静抬眸:“你到底想要如何?”
“想你跟我一起走。”
钟情直视着他,突然笑了一下。
只是嘴角扬起很浅的一丝弧度,那一瞬间却有如冰雪消融春回大地,看得元昉直接痴了。
“随你。”
钟情淡淡说道,心中已经开始考虑搬家的事情。
接下来几日,钟情每日正常作息,就跟看不见身边这个大高个似的,对他的话也置若罔闻。
这些天他只理过元昉一次,仍旧是不说话,只不过画下农机图纸随手丢过去罢了。
他心中不算太着急——元昉现在是一城之主,能有多少时间耗在这里?就算他忍得了,部下将领也忍不了,再过几日就会上山来,抬也要把他抬走。
这几日元昉也渐渐安静下来,要不就是琢磨农机图纸,要不就是盯着钟情发呆。
钟情在画一幅小园秋景图。
画已经到收尾阶段,笔墨走势随心所欲不拘一格,既有铺毫写意,也有工笔细描,还浓浓地上了色,画得浓墨重彩花团锦簇。
这小园的确是花团锦簇的。
元昉第一次见时还觉得奇怪,以为像钟情这般性子冷淡的隐士,园中种的也该是风雅的梅兰竹菊四君子。
但这里一位君子也没有,有的都是山茶、海棠、牡丹、杜鹃这样花开烂漫、娇艳无比的花种。
不过那时他心中只有他的无名兄,并未注意到这些小事。现在想想,无名兄似乎本就和那些只会空谈的隐士不一样。
他不仅懂得如何改造农机,还懂得天象农时。
每逢天要下雨时,他便先一步摇着轮椅出门,给那些名贵娇弱的花儿撑上小帐篷,不叫雨水打伤花瓣。若是雨来得急又没有征兆,他还会差人去通知山脚下的佃户收拾晒场。
他果真是位隐士吗?
还是如那两位谋士所说,之所以隐居山中,是为求明主三顾茅庐呢?
元昉看着那画中花朵,突然问:“书中说君子不可居无竹,无名兄是世间罕见的君子,怎么园中一根竹子也不栽种呢?”
听见“竹子”二字,钟情心口没来由地一滞,开口更淡漠几分。
“与你何干?”
“隐士不都爱以竹自比吗?可无名兄不仅园中不种竹子,房中也无一物由竹子所制。”
元昉一指桌上用来点灯的火折子,“此物常用竹筒所制,也被换成了黑木。”
不等钟情回答,他又自问自答:“不过想想也对,无名兄本就是君子如竹,其他竹子哪能比得上你呢?”
他语气潇洒自然,但听在钟情耳里简直就像是在阴阳怪气——竹子难道就是什么赞美人的好话吗?
他丢了笔,回头直视元昉,眉头微蹙,眉梢难得浮出一丝红润血色,一张脸冷若冰霜,却又艳若桃李。
“元兄该走了。”
“嗯?我惹你生气了?”
元昉新奇道,“为什么?我说错什么了吗?”
钟情垂眸,暗自反省怎能在工作时间带上私人情绪,再次开口时已恢复冷静。
“我不愿随君出山,只因无心仕途,只想终老山林。”
“无名兄莫不是在蒙我?就算你帮乡民改造农机是为了收取租金,那这满墙的兵书又作何解?”
钟情顺着他手指的方向一瞥。
“爱好而已。”
“我看过无名兄在书页上留下的批注,字字珠玑,见解独到。无名兄如此大才,若只是终老山林,天下百姓又该怎么办呢?”
“天下有才能者如过江之鲫,元兄怎能指望我一人?”
钟情不愿元昉深究下去,干脆搬出能立刻堵住他嘴的老借口。
“今天下战乱纷繁,军队今日安寨,明日或许便会拔营。我罹患腿疾,不良于行,不论拜入谁账中,不都是拖累吗?”
一说到腿疾,元昉果然不再开口。
他低着头不知在想什么,突然起身坐到门边去,徒留一个赤|裸的背影给钟情,像是在闹脾气一样。
钟情心中隐隐升起一丝惭愧,怀疑是不是做得有些过分,但随即就把这样可怕的念头压下,自顾自作画去了。
元昉在看屋檐上悬挂的雨链。
紫铜材质,雕成牡丹花的形状,一朵接一朵从檐角垂下。雨水顺着链条落下,花瓣在风雨中飘飘摇摇,无依无靠。
拖累。
无名兄总是说起这两个字。
若他真的只是一个富贵闲人,又怎么会这样在意这双腿会不会成为别人的拖累?
元昉想起自己从前在名师堂前听课时撞见的那些腌臜事。
世家贵族表面上看着光鲜亮丽,内里其实满是食古不化的条条框框,恨不得每个人都套着一个模板长出来。
他们子嗣众多,故而不害怕折损一两个。但凡有不顺他们心意的,纵着下人虐待都是其次,甚至还会赶出府去,远远送到庄子或是庙里。
那么天生腿疾的无名兄……从小又受过多少白眼,吃尽多少苦头?
元昉想起把脉时曾探查到那缕毒素。他不止一次提过想要帮忙解毒,但无名兄总是讳莫如深,面色有异。
他越发肯定了自己猜想——
一定是至亲之人曾数次用腿疾做理由折辱无名兄,还千方百计想要谋杀他。所以才让这般惊才绝艳的无名兄心灰意冷,宁愿龟缩在山间了此残生。
元昉从小就直觉超群,多年来从未错过一次。现在难得一次靠自己的脑子推理真相,当然也像相信自己的直觉一样相信自己的推理。
他顿时就气得伸手一把捏住那雨链上最末端的牡丹花。
花瓣里的雨水落下,哗啦作响,身后传来云淡风轻地声音:“别伤了我的花。”
元昉听进去了,胸膛仍气得起伏不定,手里却慢慢松开了劲儿。
他解下那朵牡丹花,心道牡丹应当盛开在庙堂之中,而非在这荒野之上。
他腾地一下站起来,说了句“我走了”就飞身跃进雨幕中,身形瞬间消失不见。
钟情强自按捺住激动。
确定主角确实已经下山后,他立刻丢下笔,唤来孙护卫:“快!收拾东西!我们这就走!”
元昉回到晓城,不顾一众谋士的臭脸,钻到之前为无名兄备下的房间里,撸起袖子就开始大干一场。
他先前抱着把无名兄接来做内人的想法,只将这间房布置得金碧辉煌,现在他的想法变了。
他要请无名兄出山,做他名正言顺的军师。
既然无名兄担心腿脚成为拖累,害怕进谁帐中都不得善待,那他就把整个太守府的道路都加宽,方便轮椅进出,再给四处都装上扶手,好让无名兄可以随意抓握,控制身形。
若真到了要拔营逃命的地步,那也无妨。
他生来力大无穷身轻如燕,可以把无名兄扛在身上,做他的腿脚。既已玉佩定情,那他就绝不会放下他。
元昉热火朝天干了整整一个月,在众谋士的怒视中,喜滋滋地又回到山庄前。
这一次他带了不少人,打算八抬大轿将他的军师大人请下山。
但一行人浩浩荡荡来到山庄时,面对的却是门户凋敝、人去楼空。
他们连推门查看这一步都可以省了,因为雪已经掩住了大半个门,显然庭前已经许久不曾有人扫雪。
元昉心中暗暗推算,得出结果后不由冷笑。
就这样烦他吗?竟是在他走的第一天就抛下庄子跑了。
他静静立在门前,宫老先生见他面色有异,打圆场道:“主公莫急,兴许是附近流寇作祟,庄主担心他们打家劫舍,这才前往别处避难。”
梁谌幸灾乐祸:“这里哪还有什么流寇?主公走前扫平了附近数个贼窝,直杀得他们哭爹喊娘,乡里百姓感恩戴德,我来时还看见他们给主公立的长生牌了呢。”
元昉任由他们左一言右一语地说着,心中既不宽慰,也不生气。
他一脚踹开被雪压得严严实实的门,进去四处转了一圈。
什么都带走了,书、画、笔墨纸砚;又什么都留下了,珠帘、青砖、檐角垂下的雨链。
元昉从怀中掏出那朵紫铜牡丹花。
整整一个月,他连梦中都是与无名兄重逢后要如何捉着他的手,与他一起将这朵花原样归位。结果他这般珍视的所在,对无名兄而言,不过是可以随手丢弃的东西。
他又掏出那块蝉纹玉佩,一花一蝉,紫铜绿玉,皆是这般美丽而又冰冷坚硬的所在。
梁谌摇着扇子溜达过来,怂恿道:“主公,砸了吧。乱世中人心易变,他今日不告而别,明日就能背信弃义。这等无情无义之人,还是早些断交为好。”
“我不信。”
元昉收好两物,一字一句道,“我要找他问个清楚。”
他转身大步出门,梁谌在后面小跑跟上:“主公要如何寻找呢?大雪连日不绝,地上有什么痕迹也都被掩盖了。乡中山民受他恩中,必定也不会如实相告……”
他突然收声顿住,看着元昉的身影叹了口气。
元昉在一棵树前停下脚步。
这棵树的树身上有一道很是细微的划痕,要很仔细才能分辨出来,那时被车辕轻蹭过的痕迹。
元昉轻轻抚摸着那道划痕,感受着其中的信息——方向、速度、轻重……
忽然双眼一闪,他收回手,择定一个方向大步流星向前走去。
赶路的人匆匆忙忙,车队冗长,车身庞大,山林树木又繁多,这样的痕迹只会多,不会少。
梁谌站立原地,叹了口气,心知已经没有再去阻拦的必要。
但凡这位决定了的事情,就没人能说服得了。好在这位直觉实在太强,迄今为止从没做出错误的选择。
只希望这一次也能一样吧,唉。
元昉顺着树皮上的划痕一路追到一处平原。
平原空旷无边,没有树为他指路,但他见到此处,竟然笑了。
他对这个地方并不陌生。之前剿杀流寇时,他曾在这里遇见了一群“朋友”,还将斩落人头的尸体送给它们饱餐了一顿。
元昉双指放入嘴里吹出一声极尖利的哨响,周围此起彼伏浮出许多竖瞳绿眼,竟是一群狼。
他将怀中一方绢帕取出,放在头狼鼻尖,头狼亦低头轻嗅,然后狂奔而去。
元昉不眠不休追了数日,终于在一处山脚停下。
这里距晓城有千里之远,晓城雪不过落了薄薄一层,这里已经将近大雪封山了。
元昉提步上山,每一步落下,半条小腿都要陷进雪中。
他慢慢搜寻着,终于在山顶的梅林中,看见了那个朝思暮想的背影。
坐在轮椅上,披着雪白的狐裘,努力地伸手去够一根红梅枝。
白皙莹润的手,娇艳似火的红梅,如此鲜明的对比,几乎要灼伤了元昉的眼睛。
钟情手已经伸长到极限,袖口滑落到肘弯,整条小臂裸露在外,冷得他发颤,但还是摘不下那枝红梅。
他不愿为这点小事麻烦孙护卫,又不肯放弃,急得差点让系统给他开挂起来走两步。
忽然一只小麦色的手从后面伸过来,紧挨着他摘下那枝梅花,塞进他手里的同时,也仅仅握住他的手不放。
钟情心中一悸,转头时撞进一双幽深如夜星的眼睛里。
“别来无恙啊无名兄。”
元昉轻笑着喃喃道,“你可真是让我好找。”
钟情抽回手,将梅花抱在怀中,装傻问道:“诶?元兄在找我吗?”
元昉笑而不语,推着轮椅进到一旁的山庄。
刚进去就开门见山:“我来请无名兄出山,与我携手救万民于水火之中。”
他似笑非笑道,“听闻古人曾三顾茅庐以求圣贤,如今我这也是第三次登门相邀,无名兄还要拒绝我么?”
钟情看着那张满眼血丝、胡子拉碴的脸,平静地转过轮椅去取桌上青瓶,将怀里的梅花插进去。
他狠心道:“元兄还是请回吧。我并非元兄这般心系百姓之人,此生只求独善其身。”
“撒谎。”
“……”
“不过没关系。”
元昉笑了一下,那张脸并没有因为长时间奔走跋涉而憔悴不堪,所以这个笑依然是真诚的、很有说服力的。
“你不愿意走,我便来替你走。从此以后我做你的腿脚,你不必再觉得自己拖累谁了。”
他一面说,一面在纸上挥毫快速写着什么。
钟情心生疑窦,探头一看,纸上自己与他本人的如出一辙,但通篇都是让孙护卫安心留下不要来找他的言辞——
竟是一封用他的笔迹和口吻写就的、能以假乱真的告别信!
钟情一惊,摇着轮椅就要跑,被人勾住轮子一脚拉回原位。他立刻想要挥开那条腿的禁锢,但元昉纹丝不动。
元昉抚摸了下那张陷在毛茸茸狐裘里越发精致清丽的脸蛋,突然拦腰将他扛在肩上。
他大步向门外走去,走到一半又折回来拿走梅瓶。
钟情勉强保持冷静:“元兄,你这是做什么?”
元昉和缓地笑道:“自然是请无名兄出山。”
“这就是你请人的诚意?我不愿意,你就强行将我绑走?你这是强盗!土匪!”
“我本来就是当土匪发的家,无名兄第一天才知道?”
“元明时!”
“叫得真好听。小声些,若惊来了旁人,来一个我杀一个。”
“你——”
钟情说不出话来,元昉带着他一路狂奔,山风剌得他嗓子生疼,就是有心叫人也叫不出声来。
元昉见他终于安静,一面飞奔,一面饶有兴致地抬起梅瓶轻嗅。片刻后嫌弃地拿走,觉得比不上自己军师身上的幽香半分。
他一手扛着人,一手拿着瓶子,连日来郁气一扫而空。
行至一个风小些的角落,钟情终于能开口:“元昉,你到底要带我到哪里去?”
“还能去哪儿?既然无名兄不愿做军师……”
元昉颠了颠肩上的人,压低的声音里满是抑制不住的兴奋。
“那便带你回土匪窝,做老子的压寨夫人吧!”
第66章
下山之后,元昉买下一辆马车,没要车夫,自己一路扬着鞭子赶着车回到晓城。
这一路上他们几乎没有什么时间说话。
钟情独自待在车厢里,元昉坐在厢门外驾车,两匹高头大马的蹄声可以盖过这距离之间正常音量的谈话,而钟情的人设又不允许他总是大喊大叫。
就这样一路无话的赶路,到达太守府的时候,已经是第三天的深夜。
元昉抱着钟情轻声潜进府中,刚把怀里的人放在桌上坐着,钟情立刻反手抽走他的发簪,直直往他心口刺。
元昉眼疾手快,一把握住钟情手腕,轻轻一捏,那只纤细白净的手就因为发麻而松开,束发金簪随即掉落在地上,发出哐当一声响。
他一点儿也没生气,笑道:“谋杀亲夫?嗯?”
钟情气得手抖:“元明时,我救了你,你便是这样恩将仇报的吗?”
元昉神色认真:“哪有恩将仇报?无名兄救了我,我无以为报,于是以身相许——若无名兄愿意,今晚就可以是我们的洞房花烛夜。”
钟情觉得他简直不可理喻:“元昉,你疯了吗?你看清楚,我是男人!”
元昉眼皮一颤,居然露出一个羞赧的笑来。
“我当然知道你是男人,和我一样都有那东西。这三天我可看得太清楚了,每次帮你如厕——”
“闭嘴!”
“好好好,不说了。”
元昉面上笑意更大,抱住钟情,埋首在他颈间蹭蹭,“反正以后也是要习惯的。”
钟情闭上眼。
他现在无比后悔当初和系统吵架,以致于这个位面成了瘸子,行动上处处受人掣肘。
还不如前两个位面疼上一辈子呢!
他强行让自己冷静下来,把前三天里那些难堪的记忆通通遗忘,然后睁开眼。
他冷声问:“既然你很清楚我是男人,怎么还能说出以身相许的话?你是断袖?”
元昉眨眨眼睛——
什么叫他是断袖?
不是无名兄自己有断袖吗?
很快他想起来怀里的人是一个无比别扭的读书人,喜欢偏要说不喜欢,心怀天下却偏要龟缩山林。
于是他善解人意地将黑锅背上:“对,我断袖,我喜欢你。”
“……”
钟情已经无力吐槽为什么剧本会隐藏这样重要的设定,他循循善诱道:
“谢明时兄厚爱。但我并无龙阳之好,不需要你这样的报答,还是请无名兄将我送回山庄吧。”
元昉一笑:“先不说这个。”
他转身出了房门,回来又在隔间捣鼓了一会儿,这才重新回到桌前,站定后便伸手解钟情的腰带。
钟情一惊,死死拦住他的手,一面往后躲。
“元昉!你是要强来吗?”
他这点挣扎对元昉来说实在是不痛不痒。元昉一只手就能把他双手都按在身后,另一手还能空出来,继续去解他的腰带。
脱去衣物后抱着人来到隔间,将人放入盛有热水的浴桶。
整整三日颠簸,钟情的身体已经累到极限,如今终于得到热水抚慰,几乎是立刻就感受到浓浓的睡意。
他勉强保持清醒:“你是要我洗澡?”
元昉笑着反问:“不然呢?无名兄素来爱洁,三日不曾洗浴,难道会不想吗?”
钟情的确很想。他靠在桶壁上,心中刚松了口气,下一刻就立马又提起来。
元昉在脱衣服。
动作相当干净利落,一张眼就已经脱个精光,长腿一迈,也坐了进来。
钟情立马往后一躲,行动时溅起水花,全扑在元昉脸上。
元昉连眼都没不眨一下,呆呆看着面前水汽蒸得皮肤粉嫩的钟情,好半晌才想起来解释。
“还望无名兄谅解,府中热水剩得实在不多,就这一桶了。无名兄将就一下吧,我可以给你搓背的。”
他面上很真诚,双手也安分地放在身侧,钟情缓了口气。
“不必,我自己来。”
他坐了会儿,双腿在热水的蒸腾下,逐渐传来异样感觉。
那块素来僵硬的皮肤在恢复知觉,但并非是什么好知觉。热水将皮肤连同血肉一同浸暖,感知到暖意的地方就像是有千万只虫蚁在啃噬,一点点越来越疼。膝盖以下变得格外绵软,比之前还要不听使唤。
钟情忍了会儿,实在忍不下去:“……元昉,带我出去。”
元昉拿着胰子擦身的动作一顿:“洗好了?”他转过身,“你香香的,不搓也行。但我这三天全坐在外面风吹雨淋了,无名兄便帮我搓一搓背吧。”
钟情只想速战速决,拿着胰子在他背上划了两下。腿越来越疼,在某个瞬间胰子脱手而去,他闷哼一声。
元昉瞬间回身,看见钟情毫无血色的双唇:“你不舒服?”
他双手一捞,立刻就将钟情抱出浴桶,放到床上,被子一裹,“哪里不舒服?”
双腿接触到冷空气,敏锐的疼痛立刻变回麻木的僵硬,钟情出了口气,道:“不必担心,现在好多了。”
元昉意识到什么,充满怜惜地伸手拂开他面颊上一缕湿发。
“碰到热水就会疼吗?那每一次洗澡岂不是都会疼?”
“温水即可。”
“这鬼天气,温水跟冰也没区别。”
元昉抱着他,在床上静静躺了片刻。忽然起身拿了套衣服,掀开被子就要给钟情穿上。
“这是我的衣服,只穿过一次,浆洗过,干净的。料子不好,无名兄多担待。明日我就让裁缝给你赶制新衣服。”
说罢他自己也换了身衣服,素色锦缎的材质,与他身材相比小了许多,只能将将披在身上。
钟情颇为无语。
这样袒露前胸走来走去的元昉他再眼熟不过了。山庄中元昉只能穿他的旧衣,小一号的衣服穿在身上不舒服,他便像这样只是半披着,炫耀般的挺着赤|裸胸膛到处走。
眼前衣衫不整的人在身后躺下,钟情头都大了。
“你到别处去睡。”
“不要。”元昉钻进被子,紧紧把人抱在怀中,长腿还勾上来,锁得死死的,“今晚可是我们的洞房花烛夜,夫妻之间是要一起睡觉的。”
“睡觉”两个字在钟情耳畔炸响,温热的吐息喷洒在耳后,他悄悄伸手去捡地上那根金簪,打算在元昉动手的时候扎他个半身不遂。
但元昉只是抱着他,始终没有动弹。
腿间某处也安静蛰伏着,完全不像是那个大言不惭说要掳他回来当压寨夫人的土匪。
钟情慢慢地转身,身后人已经睡熟了,他这样动弹也没吵醒他,只是再次伸手一揽,将他们之间空出的缝隙全部填满。
钟情看着面前的人。
他们已经认识许久,但这还是第一次他这样仔细地打量主角。
他发现这是一张出奇年轻的脸,只是之前一直都掩藏在不修边幅之下,又有过于壮硕的身体吸引注意力,所以他并未意识到这一点。
【系统,元昉现在多少岁?】
【二十岁。九个月前的生日,剧本里是有下属大办加冠礼的,可惜这个位面剧情走偏了,他被反派追得到处跑,冠礼没能办成。他父亲生前就已经给他取好字,他正好用来当自己逃命路上的化名。】
钟情心念一动。
他和萧晦的剧情已经走到尾声,但主角此刻还未完全发家,他的故事才刚刚开始,当然该是年轻的。
二十岁,他和萧晦离开家奔赴战场的时候,也是二十岁。
加冠礼那晚,萧晦全家被抄,男丁斩首,女眷为奴。他被家人保下,从暗道逃出萧家,逃到钟王府,钟情收留了他三日。
三日后,他提出告辞,钟情看他眼中毫无神采,怕他心存死志,就备上一辆轻装马车,和他一起连夜出了城。
之后七年,再不曾分开过。
再过七年,等元昉到了他们这个年纪,他就有能和萧晦二分天下的实力。但现在他实在太小,自幼流浪无人教导,或许连人事都不通……
所以才会以为,洞房花烛夜的睡觉真的只是睡觉。
钟情心中自嘲一笑。
他这一路上又担心又焦虑,生怕出点什么事情,结果主角就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屁孩。
一颗心终于放下来,钟情长长吐出口浊气,也进入了安稳的梦乡。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日上三竿,床上只剩他一个人。
桌上留了张字条,钟情刚看一眼,心中笑骂一句,居然还是仿的他的笔迹!
按照字条上的提醒,钟情杵着拐杖去隔间找到热水和饭菜。
洗漱过后,再填饱肚子,他才终于有心思去观察周围。
昨晚灯光昏暗,他没有来得及好好看上一眼,现在才发现周围简直是金碧辉煌,萧晦住的皇宫都没堆这么多金银财宝。
他果然是进土匪窝了吗!
抱着对这种骄奢淫逸的主角居然能和萧晦二分天下的怀疑,钟情推开门,又是一惊。
他看看门外,再看看门内,几乎要怀疑自己的眼睛。
内里富丽堂皇,门外却简陋得像个木棚子。钟情摸了把身边一根梁柱,从那凹凸不平的触感上确定柱身上的金箔应该是被人撬走了。
再往外走两步,发现处处都是这样,只能用“洗劫一空”来形容这样的装修风格。
又走了一段路,前方变得热闹起来,像是有许多人聚在一起嬉戏。
走进才看清的确是有许多人聚在府中,他们四处张贴着大红喜字,一边做灯笼一边往树上梁上挂。
这些人有老有少,有男有女,不像是元昉的亲卫,倒像是普通百姓。
钟情随便找到一位老伯:“老人家,你们这是在做什么?”
老伯没看清人就呵呵笑道:“城主要成亲了,我们来帮他装饰一下太守府。这里原本漂亮的哩,只是好东西都被城主运出去卖了换粮食发给我们,就变得现在这个破破烂烂的样子了。不弄得好看点,万一吓到新娘子怎么办?”
钟情:“……”他实在不知道这话该怎么回。
老伯终于睁开眼看清来人,顿时就颤颤巍巍要跪下。
钟情急忙扶住他:“老人家,你这是何意?”
“哎呀,您是菩萨下凡吧?天底下没有您这么好看的人,您一定是活菩萨吧?”
钟情失笑:“我只是一个凡人。”
老伯虚着眼睛仔细将他打量一番,钟情也摊开手任由他看。看了许久,他问:“不是菩萨,那您就是新娘子咯?”
“我怎么会是新娘?我是男人。”
“菩萨本来就有男相女相的嘛。”
钟情解释不清楚,索性放弃,问道:“你们怎么会在太守府?是元明、咳咳,元将军让你们来装饰这里的吗啊?”
老伯摆手:“元将军哪里会让我们伺候他哟,反倒是他会跑来帮我们耕地。元将军说了,太守府他和部下住一半就够了,剩下的一半给我们用,平时没事就来摆摆摊看看戏法。元将军是个好人,菩萨,您嫁给他没错的。”
“……听您的口音,不像是晓城本地人。”
“晓城本地人还剩几个哟?早就被前太守杀光了,我们都是旭城人。我、他、她、还有他,”老人伸出手到处指着,“全都是从旭城跑过来的。听说元将军在这里,就立马收拾东西过来啦。”
钟情眉心微皱。
难怪。
钟王爷封地在旭城,虽说他们一家人都跟着公主母亲常年住在皇城,但偶尔也会回去几趟。钟王爷病逝后,钟王妃带着他的尸体回乡安葬,之后就在旭城长住。
这老伯的口音听着的确有种莫名的耳熟。
“旭城距此路途遥远,老伯何必举家搬迁到这里?万一路上……”
“没办法啊,苟政猛于虎啊。”
钟情握着拐杖的手一紧:“您是说萧晦?”
老伯大惊:“可不敢说这两个字啊!晦气、晦气!”
像是看到什么洪水猛兽一般,老伯拿着红喜字匆匆离开,待贴上那张喜字后,他恢复平静,笑着对钟情高声道:
“菩萨啊,您嫁给元将军错不了哒!”
钟情杵着拐杖回到房间。
从破烂风一下切换到奢靡风,他花了两秒才适应过来。
他静静坐在桌前,看着那张字迹跟他一模一样的字条,心中思绪纷繁。
萧晦的确不是什么仁善的人,走到今日全靠够狠,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但除暴安良、匡世济民是他们最开始就定下的原则,萧家自己就是毁于上位者暴政,萧晦又怎么会不知?
【菜精,小心,别入戏。反派在剧本里本就会走到这一步。】
【我知道。我只是担心他过激了。剧本里本没有萧家被抄这一段剧情……他性子变了太多,我怕他偏执成魔。】
【菜精,你还是赶紧回山庄隐居吧。你的戏份已经走完了,现在就安心等着主角杀掉反派就好。就算剧情偏移太多,变成反派杀掉主角,跟我们也没有关系啊,我们只管消灭多余支柱的事。】
【……嗯。】
快晌午的时候元昉终于回来。
进门前还板着脸,一推门立刻露出真心的微笑。
“饭菜可口吗?我让他们尽量往庄子里的菜品做了,还是有些不像。”
钟情谢过他的好意,问:“整个太守府剩下的财宝都堆在这间房里了,是吗?”
元昉羞涩地挠挠头:“这里前太守无恶不作,我这才来抢的。也没抢多少,其他的都分给别人了,就剩下这些……是要拿来当聘礼的,不能给别人。”
钟情环视周围,这间房的布局完全复刻山庄里他的住处,床上也只有一个枕头一床被子。
“这是我一个人的房间吗?”
“嗯。我的房间就在隔壁。”
“你想娶我?”
“……嗯。”
“可是两个男人是不能成亲的。”
“谁说的!明明——”
“最多结为契兄弟。”
元昉将出口的话被打断,瞬间哑口,好一会儿才问:“有什么区别吗?”
钟情平静道:“区别就是,男子之事有违阴阳,是为歧途。歧路多难,我不欲走上此道,还望元兄成全,送我回山庄吧。”
“无名兄怎么还是这般口是心非?”
元昉在他身边坐下,伸手就要揽他,然而这亲密的动作也更像是兄弟之间的亲密动作。
钟情越发确定这小屁孩其实什么都不懂。
“我们都要成亲了,有什么话是不能坦诚相待的呢?”
“这便是我的真心话。不知我哪里让元兄误解是口是心非,还望元兄海涵,收回这份喜欢吧。”
元昉懵了:“收回……什么叫收回喜欢?明明是你先喜欢我的!”
“我什么时候喜欢你了?”
“你明明就有!”
元昉气急败坏从怀里掏出一枚玉佩,“你不喜欢我,你送我玉佩干什么?”
“……”
钟情脑筋急转弯,找到一个天衣无缝的理由,“那晚我见你伤重,但实在无力救你,身边值钱的东西只有这枚玉佩。就将他给你,若你能醒过来,就能自己找医馆治伤。”
他看着元昉呆滞的眼神,给出致命一击,“这玉佩上雕的是蝉纹,谁会给心爱之人送蝉纹玉佩呢?”
“你、你……”元昉急得站起来团团转,指着钟情大喊道,“你怎么这样轻浮!”
“我轻浮?”
“蝉纹玉佩怎么了,蝉纹玉佩就不是玉佩了吗?我就喜欢蝉,我最爱的就是蝉了!你怎么能随随便便就送人家玉佩,玉是定情之物,你还是个读书人,难道你不知道吗!我不管,你就是喜欢我!”
钟情不想跟小屁孩打嘴仗:“好,送你玉佩算是我错了。你把玉佩还我,然后把我送回去。要么你不送我回去也行,给孙护卫修书一封,让他前来接我。”
“孙护卫!你天天就知道孙护卫!他也帮你洗澡是不是?他也帮你脱裤子如厕是不是!”
“元明时!你别太过分!”
“我过分?呵,好你个钟无名,竟然倒打一耙!”
元昉冷笑一声,将玉佩丢进他怀里。
“这东西我不稀罕,现在还给你!你也把偷了我的东西还给我!”
“血口喷人!我偷你什么东西了?!”
“你偷了我的心!还我!!”
钟情:“……”
个死小孩。
第67章
气氛正在剑拔弩张之际,门外传来一阵敲门声。
有亲卫在门后道:“主公,裁缝把新衣连夜做好了。”
元昉定定看着床上的人,忽然回头喝道:“进来!”
亲卫推门而入,手中拖着一个木盘,里面放了三套衣物。
一套大红,一套绛紫,一套素衣。
都是极其名贵的锦缎裁成,色如飞云彩霞,流光溢彩,花纹奇绝,质地又细腻柔软如同轻烟。
“婚服,官服。”元昉垂头丧气指着前两套,顿了一下,手指轻轻拂过最后一套衣物,“这一套是你自己的衣服,已经浆洗过了。”
钟情闻言拿起那套衣服。
元昉余光瞥见他动作,手中锦缎水一样溜走,心里更是难受。
他从来都是喜怒形于色的人,那双眉眼实在生得太好,笑起来如春花烂漫,让人见之心喜,稍稍皱起眉头时又能立刻让人感同身受,怜悯不已。
钟情别过脸去,语气淡然:“请明时兄给孙护卫修书一封,让他即刻来接我吧。”
元昉不语。
片刻沉默后,他抬起脸,双眼通红,正在啪嗒啪嗒掉眼泪。
钟情:“……”
他无奈,抬袖替面前的人擦去脸上泪痕。
元昉却一把抓住他的手,不让他撤走。
他泪眼朦胧道:“再待五天好不好?”
钟情略略一思索:“三天。”
“钟无名!你太过分了!我都这样求你了,你连五天时间都舍不得和我同度吗!”
“两天。”
“你!”元昉怒急攻心,忍了又忍,不甘不愿道,“三天就三天!”
钟情微微一笑:“但我如何信你?若是三日之后你仍不愿放我走呢?”
元昉很恨瞪他一眼:“你以为我像你这般轻浮?话已出口,绝不反悔,若违此誓,天人共戮!”
钟情挽袖铺纸研墨,润湿笔尖后朝元昉递去。
“便请明时兄为我修书一封吧。”
元昉微闭眼,将这番不被信任的愠怒压回心里。
再睁开后,脸仍旧绷得紧紧地,任谁都能看得出他此刻坏到极点的心情。但终究是接过笔,飞快写下一封信来。
落款用的是元昉自己的名字,字迹却仍是仿的钟情。
钟情失笑:“明时兄这是仿得上瘾了?怎么不用自己的笔迹?”
元昉埋头道:“我没有自己的笔迹。”
“嗯?怎么会?”
“我自幼无父无母,以乞讨为生。某日见一塾师在树下为学子授课,我好奇之下就在一旁偷听。等到他们散去,我过去一看,见塾师以树枝为笔,以泥地为纸,写了许多字,便也拿着树枝在一旁模仿。”
想起往事,元昉眼中怒气散去,露出追忆的柔和神色来。
“其实塾师就在我身后看着。他见我一眼就能仿出他字迹,又教我念了几句书,发现我过耳不忘,当即破格收我为弟子。后来我才知道,那塾师曾官拜北中郎将,是当世大儒,名著海内,因朝廷猜忌赋闲在家,教书散心。”
“莫非是清河崔氏,崔瑾崔老先生?”
“正是。”元昉双眼一亮,笑道,“无名兄也知道他?”
“老先生人品志向高洁,著作等身,为天下士子表率,我岂会不知?”
钟情见他情绪终于好了些,有心哄道,“崔师桃李遍天下,我也曾在他座下听过几堂课。如此说来,我们竟算是同门了。”
“真的吗!”
元昉一脸惊喜,还要再说,但突然想起面前这人刚刚如此狠心绝情,瞬间就□□脸来,朝钟情愤愤一拱手。
“不敢和无名兄攀这同门交情。我不过是在一侧旁听罢了,靠为同舍生抄书谋生,至今仍是粗鲁之人,不通文墨,竟不知蝉纹玉佩不能拿来赠予心上人。”
即使是这样阴阳怪气的话,由他说出口,也显得义正言辞,不会叫人讨厌,只会让人觉得好玩。
钟情有意缓和气氛,又问:“那明时兄平日书写,仿何人笔迹呢?”
“自然是仿恩师笔迹。但有时看某人字迹多了,也会情不自禁用那人字迹书写。”
元昉斜眼偷瞄,半甜半酸地道:“这几日当然就是你的了。”
门外再次传来敲门声,亲卫前来通报流星马捉得一名形迹可疑的人。
元昉朝钟情看了一眼,见钟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一气之下拂袖而去。
钟情看着他的背影,摇头无奈一笑。他并非对此事漠不关心,只是还在想元昉方才那句话。
这个位面剧情宏大,更像是一个群像剧。主角元昉戏份虽多,但塑造上其实并不比旁人仔细多少。
从那些简洁的文字里,只能看出他心怀天下,用兵如神,是乱世中难得的仁义之君。
可心怀天下和用兵如神这样的形容,也能放在其他许多人身上,包括一开始的萧晦。
钟情和萧晦相处十七年,已经知晓他在这两句形容之下的真面目,他看重百姓,但更看重自己背负的血海深仇。
可元昉却依然面容模糊。
他就像是个完人,心中除了百姓再无一物。
无父无母,不通人事,连属于自己的字迹都没有。
钟情轻叹口气,伸手去摸滑落在膝盖边上的那块玉佩,却摸了个空。
他一怔,随后失笑。
“不是说不稀罕吗?幼稚鬼。”
*
用过午饭,钟情摇着轮椅外出闲逛。
沿途破破烂烂,没什么好看的,不知不觉就走到一处楼阁之下。
依然是去尽雕饰的模样,却在楼外修了一圈又一圈缓坡,旁边打了扶手和可以固定轮椅的孔洞系带。
这显然是为他准备的,难怪元昉每次匆匆离去后都会回来,想来就是去做这些事了。
他竟是认真想将他这个寸功未立的人拜为军师。
钟情都不知道该说他是胆大还是痴傻。
不知不觉中他便摇着轮椅上了楼。
楼下是一处很大的院落,被元昉拨给百姓使用,四处张灯结彩,人声鼎沸。
今日难得雪停,还出了点太阳,不少人都聚在这片院落中。
摆摊的编了口诀不时叫卖,变戏法的口中喷火,旁边围观者掌声如雷。角落里搭了戏台,青衣正咿咿呀呀唱着一处新戏,几个孩童你追着我我追着你,口里哼着歌词可爱的童谣。
远远望去,护城河边砧声阵阵,许多妇女正在河边浣纱洗衣,不远处就是站岗的军士。
钟情略有些失神。
这安居乐业、和乐融融的场面换在七年前,不过是寻常景象。但七年战乱之后,这已经近乎世外桃源。
即使萧晦……在他们志向最为澄澈的最开始,也不曾做到这个地步。
萧晦治下极严,虽说用兵如神,但性格乖戾又多疑,群臣在他面前连大气都不敢出一口,更别提城中百姓。
其实萧晦并未苛捐杂税横征暴敛,反而轻徭薄赋供他们休养生息。只是他修订律法极其严苛……
他是靠民间起义发的家,靠着反叛的百姓一路攻进皇城,手刃先皇,幽禁太子,扶持宗亲为少帝,自立为摄政王。
他越是清楚这些看似逆来顺受的百姓爆发后有怎样的力量,就越害怕有朝一日他们也会对他横刀相向。
所以严刑峻法,为求能破民间奸轨之胆。
可对百姓而言,若是处处都要谨言慎行,那么即使吃饱穿暖,也难见笑颜。
难怪最后是元昉夺得胜利,霸道之君虽能在乱世中急速崭露头角,可百姓并非无心草木,民心终究会为王道之君偏颇。
他静静立在高墙之上,凝神细思。
风吹过时白狐裘猎猎作响,一头墨发只用发带轻扎,随风飘扬时好似一团墨色的火焰,像是下一刻就要羽化登仙而去。
楼下有人看得痴了。
“这是何人?”
梁谌向跟前两人问道,“这等人品相貌之人,我怎么之前从未在府中见过?”
元昉抬头望去,瞬间眉开眼笑:“还能是谁?自然是我夫、咳咳,自然是我那无名兄了。如何,漂亮吧?”
梁谌瞬间变脸,心中暗道:原来是山间那迷了主公心窍的狐狸精,难怪生得这般祸水样貌。
元昉不顾梁谌臭脸,带着身后两人上楼去。
听见脚步,钟情回头。
“明时兄。”微顿后看向元昉身后,“不知这二位是?”
老者抚须和善笑道:“在下宫肃,宫敬台。”
钟情倚杖拱手:“原来是宫老先生。老先生数年前任太中大夫、发讨贼檄文后弃官而去,就此销声匿迹,世人多为叹惋,原来拜入了元将军帐下。”
宫老先生颔首微笑:“多年前莽撞行事,倒逼得自己走投无路,没想到歪打正着结识主公。”
说罢朝旁一挥手,示意梁谌开口。
梁谌没好气地一拱手,眼睛却看向别处:“某姓梁,梁谌梁公谛。”
钟情看出此人面色不善,无心与他多谈,礼貌道:“在下钟无名。”
一听就是个假名,梁谌一声冷笑。
元昉回头瞪了眼梁谌,指着身后一个戴着木枷的囚犯,打圆场道:“斥候捉到一名奸细,逼问之下说是从旭城而来。恐怕摄政王又要对我动手了。”
梁谌讽道:“主公,钟公子既然不日便要离府回山,何必与他说上这许多,扰了人家清净呢?”
钟情知道他是在担心一介外人探听得军中机密,面色如常微笑道:“此处风大,宫老先生不宜在此就留。元将军还是回房议事吧。”
“行啊。”元昉一把握住轮椅后边扶手,“你跟我一起去。坐稳了!”
他素来力大无比,钟情挣脱不开,又不想当着外人的拉拉扯扯只能任由他带着自己下楼。
身后梁谌急道:“主公!”
却被宫老先生拦下,他怕摔了老先生,只得回身扶住,“宫先生,你怎么也不劝劝主公!就看着他这般犯糊涂吗!”
宫老先生拍拍他的手:“小友先莫急,咱们主公何时看走眼过?我观此子,非寻常隐士尔。且观他言行举止,再做打算不迟。”
议事厅已经等着不少人。
见到城主竟然亲自推着生人前来都是一惊。
钟情也心下诧异,但在众目睽睽之下,半点都没展现出来。
进门前他借来——或者说抢来梁谌背在身后的斗笠,再蒙上一道轻纱,挡住脸孔,不让人别人看见他真容。
皇城距此山高水长,在座中人又大多寂寂无名,应该说不太有机会见过他,不过还是保险为好。
隔着一层纱幔,也能看见坐席两侧的扶手,厅堂正中更是竖起一道栏杆,将整个房间一分为二。
任何一个懂些装潢的人见到这样的布局都要破口大骂,但钟情心中却一动。
元昉将钟情安置在自己身边,与他同坐主席。
座中人纷纷交换疑惑的眼神,但出于对自家主公的信任,并未立刻开口说什么。
奸细被带上来,将之前审问的东西又吐了一遍。
小吏抄写的记录挨个传到每个人手上,最后被呈给元昉,元昉看也不看,直接递给钟情。
钟情撩起纱幔,扫了一眼,眉心微皱。
听罢招供,梁谌起身:“我看此事半真半假。摄政王发兵是真,我等需严阵以待。但偷运粮草是假,实乃摄政王欲诱我军出城,好埋伏在半道上截杀。”
座中人频频点头。
梁谌又道:“可先派三千兵马做急先锋,假意入套。待两军交战,再派两万兵马前去营救,形成犄角之势。敌军被两相夹击,必然四散逃亡。”
宫老先生抚须开口:“若兵马都已出城交战,摄政王却潜伏城外,待城中空虚时攻城,又如何?”
“城外三山环抱,敌军无处藏身。若是潜藏在山上,如今正值隆冬,积雪三尺,直没膝盖,山路又难行,行军必然极为艰苦。潜藏此处只是自找苦吃。”
有人道:“旁人或许难以下此决心,但摄政王……此人心性极坚,笑面心狠,部下皆是虎狼之师,恐怕不会畏惧这小小苦寒哪。”
梁谌略一思索:“可设一暗哨,待看到敌军踪迹,便从山后小路逃回报信。城中还有七千兵士,守城绰绰有余。”
“可旭城之战,我等有五千士卒守城,依然惨败啊!”
“我军惨败,他北冀军何尝不是惨胜?”梁谌自负一笑,“旭城城外开阔,易攻难守,而晓城地势奇崛,三面环山,一水横截,易守难攻,与此前大有不同。”
他看着座下众人,“诸位,摄政王仗着大军,不识地利,此番合该我等一雪前耻!”
在座众位都被挑起斗志,纷纷离座下拜,请求主公颁发令箭。
群臣志气高涨之时,殿前突然想起一道清冷如霜雪般的声音:
“不可。”
第68章
“哦?”梁谌掩下眸中怒色,拱手问道,“不知钟公子有何高见?”
众人纷纷抬头看向主公身旁的白衣蒙面人。
“萧……摄政王此人素来善用奇袭。此番敢派细作前来挑衅,自然是已做好万全准备。宫老先生所言极是,这定然是敌军调虎离山之计。出城劫粮太过冒险,既然摄政王一心攻城,诸位不如退守城池,化攻为守,以逸待劳。”
元昉沉吟不语,梁谌已开口讽笑。
“公子常年隐居,怎么把心性也荒废得这般畏缩不前?如今我军兵精粮足,不趁此机会攻破敌军,打消摄政王亡我之心,难道要等他带军围城,再做困兽之斗吗?”
钟情静静反问:“先生此法可能万无一失?若稍有差池,城门失守,举城覆灭,又当如何?”
“公子此言,未免太小看我等。”
梁谌抬手朝座上大将军一拜,“主公勇猛无双,乃世之英雄。部下张、常二将皆是万人敌,能于万军之中取敌将首级。文臣亦有宫师和卢氏二兄,皆随主公南征北战,战功赫赫。如今我军上下同心,何来差池?”
被他点到名的众位将领纷纷拱手朝座上蒙面人行礼示意,大都面色不善,动作间也尽是敷衍。
钟情微笑:“晓城人才济济,莫非摄政王帐下就无人可用了吗?”
梁谌大怒。
“公子阵前乱我军心,究竟是何意?!”
宫老先生见状,颤颤巍巍起身,询问道:“莫非公子退守之策,便能保我晓城万无一失了吗?若摄政王果真围城,我军粮草不济,岂不是等死?”
“宫师所虑有理。”
钟情侧头,看向元昉,“将军可修书一封,请尧城太守发兵,速来相助。”
这下不止是梁谌,殿下所有人都大笑起来。
“公子难道是隐居多年不知世事?那尧城太守,呵,世人谁不知那尧城郑歇暗弱无能,十年来偏安一隅闭城不出,他怎么会为我等与摄政王交恶呢?”
“郑歇闭城十年并非是因此人懦弱,而是城中士族林立,若不整合,他便无实权可言。过去十年,他看似毫无进取之心,实际上在内缠斗士族,在外伪装暗弱,迷惑世人。尧城秦氏前几日已告老还乡,如今郑歇一人独大,正待扬眉吐气,一鸣惊人。”
钟情亦微笑起来,“此时请他出兵,他必亲至。”
殿内安静下来,众臣面面相觑。
“此事简直闻所未闻。公子与我等非亲非故,我等又如何能信你一面之词?”
梁谌下拜,“还请主公谋断!”
元昉沉思片刻,问道:“诸将以为如何?”
殿中众人一齐拜下,喊声地动山摇。
“愿于城外死战!”
元昉抬手虚扶,然后举杯相邀。
“既然如此,我必与诸君死生同袍!”
他将杯中酒一饮而尽,随后摔杯在地。群臣也纷纷效仿,酒杯碎裂声此起彼伏。
元昉在一片士气昂扬的嘈杂声中转过头来,看向钟情。
“无名兄不必担心,旭城城外地势陡峭,巢车木幔皆无法安置,摄政王若仅凭人力攻城,那我城中七千兵马守城绰绰有余。”
他一手扶住钟情轮椅上的把手,一手替他理了理微乱的帷幔,眉眼中尽是意气风发。
“可惜无名兄不日便要回山,见不到我军风采。等我军大捷,我必上山,与无名兄痛饮一番,不醉不归!”
*
钟情一连两天都在晌午过后,登上小楼,听楼下院坝中一老者说书。
说的是元昉如何领军大战晓城前太守,前太守在战败后又如何四处逃窜,最终还是被元昉捉住,一剑斩首。
他说得绘声绘色,扮男扮女都惟妙惟肖,用词通俗易懂,出口成章。
周围看客也听得很是入神。
一说到元昉军队受尽苦楚落于下风,就纷纷抬袖拭泪;等听到前太守被元昉打得抱头鼠窜,又纷纷拍手称快。
钟情在楼上静静看着。
这两日他已经很清楚城中百姓对元昉的爱重。
元昉身上似乎有一种神奇的魅力,只要见过一面就会忍不住追随他而去。不止百姓愿意为他举家搬迁,军士亦如此。
晓城如今驻军三万,有三分之一都是之前就跟随元昉的旧人。
元昉旭城之战败逃后,整整一年都在四处流浪躲避追杀。他的军队也被打散,流落到南方各地。
一年时间,足够这些幸存的军士找到新的活路,或是放下兵器回乡,或是加入另一位将军阵营。
但是一听到元昉再次起军,打的还是别人十年都不曾攻下的晓城,他们竟然都回来了。
对一个败军之将如此忠心,可见元昉平日对他们也露胆披肝,那日会谈上那句“死生同袍”,想必不是一句空话。
说书人的故事终于讲到尾声,看客们爆发出一阵猛烈的欢呼,有人大喊了一具“晓城万岁,元家军万岁”,其他人立刻纷纷应和。
钟情心中叹了口气。
连故事之外的人都对这样的胜利这般骄傲,何况故事之中的人呢?
一支组建起来不到一年的军队,领兵的将领只有二十岁,竟然一举攻下了十年都无人攻克的晓城。这样的战绩,换在任何一支军队身上,都会觉得他们已是天下无双。
攻下晓城,城内沃野千里可保粮草无忧,城外三山一水可保出兵无虑。再大胆些,他们甚至可以自立为王,弄一个国中国出来。
在这样的情势下,面对萧晦的挑衅,他们想要出城厮杀,实在是太正常了。
只是他们所仰仗的这一切,都得建立萧晦的确没有应对晓城地势的良方之上。
这支军队还是太年轻了。
他们过早的和萧晦对上,又过早的来到晓城。
若他们再成长几年,在别的地方和萧晦小小交手几次,就会知道面对萧晦,防守才是最好的进攻。
萧晦极其喜爱奇袭,热衷以小博大,帐下谋士投其所好,所献计策也往往阴险无比。他不重名声,什么毒辣的手段都敢用,什么不堪的人都敢招。
他就像条毒蛇,平时一动不动蛰伏在暗处,为的就是一招毙命、见血封喉。
他给元昉一年时间休养生息,如今既然敢出兵,自然已经想好要如何应对这座占尽地利的城池。
钟情伸手抚摸座下车轮外裹着的那圈蒲叶。
若再给元昉七年时间成长,他或许就会有足够的敏感度,好奇为何一个瘸子常年坐着轮椅,却两次隐居选址都在山上。
为减少轮椅颠簸,萧晦让工匠想了不少办法。或是在车轮车架榫接之处留以微小空隙,以供活动;或是在车轴上安置伏兔当兔,以稳固车身。
效果最好的便是这安车蒲轮。
工匠制作出此轮后,萧晦大喜,直接为此人赏千金,封万户侯。
安上蒲轮的轮椅已经感受不到什么颠簸,萧晦仍不满意。既然国中没有比蒲草更好的材料用来减震,那便开放通商,让人去异国、甚至海外探寻。
这一寻就是三年,一直没什么音信。但就在钟情假死离开之前的两个月,海外商队寄来一封书信,说南海有树,树中有乳,炼之可得一物,弹软坚韧,比之蒲叶更甚。
如今两年已过,想必商队已将此物带回。
轮椅需要减震,战车当然也需要。萧晦为轮椅研究出来的所有手段,都能尽数转化到战车上去。蒲叶是如此,这“比之蒲叶更甚”的东西显然也会如此。
大概此物真如商队口中所言那般神奇,才能让萧晦浑然不惧晓城外陡峭的地势。
巢车、木幔、投石机,这些因为地势不平不能通车,所以十年来从未出现在晓城城下的攻城武器,恐怕几日之后都会一一现身。
一旦他们攻进晓城,城周三山形成的天堑就会从保障变成绝路。元家军不会再像上次旭城之战那样还能留存一万兵力逃出生天,或许……连元昉都会死于萧晦剑下。
但是这些话怎么能告诉元昉呢?
他又如何会信呢?
钟情转身回到他那间金碧辉煌的房间。
房内已有一人等候,见到他是几乎热泪盈眶。
“公子!”孙护卫单膝跪下,“公子无事,实在是太好了。”
钟情将人扶起:“让你担心了。”
孙护卫连忙摇头:“是我无能,没能及时发现公子被人带走。此地不宜久留,元昉那厮不知何时就会变卦。公子,我们即刻就走吧!”
钟情不语。
他摇着轮椅转过身,慢慢来到床前。
床边的小几上放着一个木托盘,盘中三色衣物都不曾动过,叠得整整齐齐摆在原地。
见钟情看得出神,孙护卫忙道:“公子可是想要更衣?”
山庄中钟情每一套衣服都是他亲自准备的,自然一眼就认出那件素衣是钟情自己的衣服。
他拿起素衣,抖落袍摆,展开襟袖:“我来为公子更衣。”
钟情仍旧沉默。
孙护卫不解,但系统却看出他在犹豫什么,大惊失色。
【不是吧?菜精你不是吧?你不会还要来一次吧?萧晦那次你已经出过手了,这次又要帮元昉?你知不知道萧晦那次你不追上去的话,他可能早就生无可恋悬梁自尽了。如果那时你听我的,咱们任务早就完成了!】
【……】
钟情知道系统是对的。
那夜大雨倾盆,追兵已经查到钟王府外,雨声和兵卒的咒骂声、兵器的交织声不绝于耳。刚弱冠的少年人站在廊下任凭雨淋,听到他的呼唤声才重新回房。
浑身湿透的少年把一柄短剑交到他手里,然后放手,一步步向后退去。
双眼中毫无神采,步伐也虚浮得像是行尸走肉。仿佛一出房门,顷刻间就会被大雨腐蚀得一干二净。
剧情里二十五岁的萧晦已经外出带兵征战数年,心性被磨砺得非同一般。即使家中被抄家产充公,他依然手握重军,部下追随者无数,故而只会将怨恨化作动力,带领手中更加蛮横地攻城掠地。
但二十岁的萧晦,还是一个不曾经过任何风雨的少年。突然之间便家破人亡,一夜之间便一无所有,名声败坏,性命垂危——
钟情那一刻是真的在他眼中看出死志。
所以他在萧晦即将退出房门之前起身,几乎忘了自己患有腿疾,踉跄着走了两步后便摔在地上,然后就那样狼狈不堪地用手撑地,一路膝行过去,拽住萧晦的衣角。
然后在系统的尖叫声中,跪地呈上手中短剑,说:
“我愿随君去。”
系统熟悉的尖叫声拉回钟情心神。
【上次你说你不忍和萧晦十年情谊,我理解了。但现在你和元昉认识才几个月,你告诉我这次你还有什么理由!?】
【元昉是因为我才这样早就和萧晦对上。】
【这不是更好了吗?你七年前错过一次机会,现在萧晦又把这个机会送回来。就让元昉去送死,你美美完成任务不好吗?反正元昉自以为是,不信任你,梁谌还对你冷嘲热讽。你也提醒过了,仁至义尽,还管那么多做什么呢?】
钟情轻笑,指尖挑起木托盘上那件华丽得如同天边紫霞的锦衣,在孙护卫震惊的视线中递过去。
他在孙护卫的服侍下慢慢穿上这件专为他特制的官服。
他在心里道:
【我只是想再多听几次楼外那人说书罢了。】
第69章
是夜。
将军大宴群臣后,便到了阵前点兵的时候。
群臣心情激荡,高谈阔论着待会儿应当如何趁夜劫走粮草,尤其是急先锋的位置,已经有不下五人出言争抢。
只有坐席末尾一人以手扶额,精力不济的模样。
见将军还在与诸将共饮,他身侧的人出言劝道:“敬安兄身体不适,何必在此苦熬?你一介文官,又不指望你去带兵打仗,不如向主公告罪一声,先回去休息吧。”
薛敬安没有说话,只是更紧地按住胸口。
旁人笑道:“静安兄还把那折子带在身上啊?主公到底给你批了什么,让你看一眼就大病不起?现在又带病坚持上阵?”
另有一人也打趣道:“莫非敬安兄终于想通,不再藏拙得过且过,决心立功了?”
薛敬安仍旧闭眼皱眉不语,旁人见他实在难受,不再打扰他,拍拍肩以示安慰,便参与到殿内众人对夜袭的讨论中去。
殿中吵吵嚷嚷,将门外传来的三下敲门声淹没殆尽。
下一刻门便被推开,寒风呼啸而入,裹挟着霜雪,冲散殿内激昂的士气。
众人纷纷回头,看见来人身着紫袍,黑纱覆面,坐在梨木小车上缓缓而来。
紫衣难得,殿中许多人或是十年寒窗,或是战场上抛头颅洒热血,就为了这一身紫袍金带,再明白不过这颜色意味着什么。
殿内鸦雀无声,只听得见车轮轧过砖石,辘辘前行。
元昉眸光一亮,心道:无名兄难道不走了吗?
他心中一喜,立刻拿起酒杯,亲自为来人斟酒。
钟情越过众人,来到主座前,撩开面前轻纱。
他难得一次束了发,戴了冠,冠上羊脂玉簪光华流转,仍不如其下那张脸皎洁莹润。
这张脸原本总是淡然的,仿佛一位遗世独立的谪仙。然而玉冠,紫袍,金带,这般沉重的装束,这样秾丽的色彩,衬得这张脸也多出几分入世的艳丽贵气,愈发显得风姿灼人。
他扶住孙护卫的手,借力站起来,一杆细腰被织金玉带勒得越发清俊,微微摇晃着下拜。动作间略有滞涩,却不显得迟钝,倒平添几分不紧不慢的从容气度。
元昉看呆了,浑然不觉杯中酒已经满溢,四处横流到桌上。
一旁内侍正要提醒,元昉已“哐当”一声扔了酒杯,仓促间半个身子越过桌案,伸手去扶下拜的人。被钟情一挡,这才收手,慢慢坐了回去。
自始至终,他的双眼都没有离开过钟情,连袍袖被桌上酒液沾湿都不曾发现。
座下梁谌见自家主公这幅被美色迷惑得神魂颠倒的模样,气得直接抬手用袖口遮住半边脸,眼不见为净。
钟情低头行礼道:“感念将军三顾茅庐之恩,在下愿拜入将军帐中,供将军驱使。只是不是将军允诺军师一职,如今可还作数?”
“作数!当然作数!”
元昉高兴得立刻起身,走下殿来亲自迎钟情入座。
轮椅调转方向,面对座下群臣之前,钟情放下纱幔,遮住面容。
他微微侧首,看向双目炯炯有神一直盯着他的元昉。
“古往今来用人之道多如牛毛,主公以为,何为上者?”
元昉不假思索:“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既如此,主公奉我为军师,军中诸将可能听我差遣?”
元昉微愣,略一思索,道:“理当如此。”
钟情微笑:“那便请主公即刻修书一封,快马加鞭送至尧城,请郑将军发兵相助。”
元昉还未答话,梁谌已无法忍受。
他连主公的面子都顾不上了,起身怒喝道:“公子阵前仍然藏头露尾,不敢已真面目示人,究竟有何底气承担我城中军师一职!?”
“愿立军令状。”
钟情平静道,“若明日郑歇不曾回信拨兵,请斩我头。”
梁谌一顿,仍旧气道:“摄政王今夜运粮,公子此时阻拦我等夜袭,贻误战机,便是斩了——”
最后半句还未出口就被打断。
元昉没有说话,只是抬手做了个停止的手势,梁谌便立马住口,生生把自己憋得满面通红。
元昉起身,走到殿中,朝座上的人俯身行礼,斩钉截铁道:
“元昉得令!”
不止是在座中人,连钟情都被他这样的举动惊了一下。
回过神后,他取出桌上木桶里的一枚令牌,朝元昉看了一眼,纱幔轻扬,元昉立刻上前双手接过。
拿过令牌时感到军师的手微微一用力,元昉抬头,听见军师轻声道:
“主公切记,信中需附鸟羽一枚。”
元昉心领神会:“一鸣惊人?”
钟情但笑不语,松开手中令牌。
他隔着一层看着寂静无声的殿中。
这些年轻的将领们大多还有着少年人未经打磨的桀骜不驯,但他们足够信任爱戴元昉。只要元昉做出表率,他们即使心中存有怀疑,也会恭恭敬敬地听令。
“张将军。”
“末将在。”
“即刻带一队兵马前往城外护城河中安置铁菱,再于两岸挖掘陷马坑,凿立拒马枪。护城河十里开外山口之处,铺细沙散土,明日天亮再去检行,看沙土上马蹄足迹多少,回来禀报于我。”
“末将听令!”
“常将军。”
“末将在!”
“你于城中带兵加固城墙。即日起,敌台之上命人轮番驻守,一旦发现敌军踪迹,速来汇报。城中粮仓亦由你亲自带队看守,库粮每日登账,晚间呈报于我,不得有误。”
“末将听令!”
“卢氏二子。”
“末将在!”
“拆除城中不必要建筑砖石,带领人马在城门内修建瓮城。你们二人年纪最轻,此任务却最为艰巨。瓮城需在五日之内修成,仅凭军士之力或许不足。你们需得前去动员百姓,请求城中熟手相助,但不能以权势威逼。可能做到?”
卢氏二子对视一眼:“我兄弟二人定然不负军师所托!”
……
众位军士一一上前领命,筒中令牌越来越少。
直到最后一条军令也颁布下去,见钟情摇着轮椅竟是要直接离开,梁谌难堪之下大喊:“军师莫非把我忘了!?”
“怎会?”
钟情抽出筒中最后一根令箭,见梁谌仍站在原地不肯上前,便直接扔到他面前。
“请梁先生留守城中,若有人胆敢私自出城,杀无赦。”
见梁谌满面通红,固执地不肯去接军令,钟情微微一笑,声音缓和几分。
“十日守城战后,再请梁先生安排庆功宴席并功劳簿,为诸将接风。”
点兵结束,钟情飘然而去,元昉紧随其后。
众将领命后都已前去调兵,只剩梁谌和几个没有任务在身的文臣还留在原地。
梁谌面色反反复复变化了几次,终于还是低下身去,捡起那枚令牌。
他带着火气朝门外大步走去,出门前见廊下有人正干呕不止。
“薛敬安?怎么回事?”
“没什么大事,梁先生。”一旁有人回话,“敬安前几日身体便有不适,今日带兵前来阵前听令,估计是顽疾复发,这才一时间撑不住了。”
梁谌无心关心这些小事,一摆手:“赶紧带他回去休息。”
见长官都这样说了,这些人赶紧将薛敬安抬起来。
他们这时才看见薛敬安手中死死捏着一封奏折,有人心生好奇,趁他昏迷取下奏折翻看,翻来覆去也没看出有什么不同之处。
通篇都是薛敬安自己的呈报,只在末尾处有主公朱批的“阅”字。
“此字的确与主公平日所书有所不同。但主公爱变化字迹又不是一日两日了,敬安兄怎么偏偏这回这么大反应?”
那人见薛敬安即使昏迷之中也因手中空虚而焦躁起来,于是赶紧将折子还给他。靠近他时似乎听到他在喃喃自语:
“是他……他还活着……他还活着……”
那人不解其意,也没有过多纠结,只当是自己听岔了。
*
整整三日,风平浪静。
前哨官每日将城外马蹄印记汇报到帐前,粮秣官餐餐过后尽数盘点,城墙越垒越高,墙内还堆了不少沙土砖石一类能加固城防的东西。瓮城也修建得热火朝天,男女老少皆是自愿上阵,尽管他们根本不明白为何三山环抱本就如同瓮中捉鳖的晓城还会再需要一座瓮城。
在这般焦躁的气氛中,第三日晚,尧城郑歇亲自率军前来。
陌生军队的驻扎让晓城中人有了一丝即将开战的不真实感。
所有人都在既兴奋又恐惧地等待敌军的冲锋号角。兴奋是因为想要一雪前耻,借着晓城这座天堑让战无不胜的摄政王尝尝失败的滋味,恐惧则是因为,那是战无不胜的摄政王。
“妖言惑众!妖言惑众!”
梁谌在房中来来回回走动。
这几日他都是这样一幅不心安的模样,身旁护卫都已经习以为常。
“那摄政王见我等不曾出城劫粮,定然已经猜到我等要用龟缩术迎敌了。主公素来有‘白虎将军’之称,如今猛虎却闭城不出,有三山做天然屏障,却还要一味加固城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那摄政王还不知现在怎么嘲笑我等和主公呢!”
“那姓钟的定然是个妖精!不然何必用纱幔遮住面容?怕不是那张人皮脸终于有了破绽,这才遮遮掩掩!”
“主公本不爱财富名利,便是为了他才昧下那一屋子财宝。瓮城修建费时费力,百姓一听是他要求所建,不问缘由便鼎力支持。如今不知又使了什么妖法叫来郑歇,如此窝囊竟全被外人看了去。等郑歇回城,主公清誉威名还剩几何,此人居心实在可诛!”
他越说越气,恨不得推门而出径直去那妖人房前对峙。
他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但不等他推开门,一支利箭穿过大开的窗户,凌空而来,擦过他的脸颊,深深没入梁柱之中。
他伸手摸了把脸,看见手上殷红一片,颊上传来火辣辣的疼。
他立刻奔到窗边查看,见城外高耸立起的巢车,车上还有人正在弯弓搭箭与他平视,当即便愣在原地。
“怎么可能……”
“先生小心!”
又是一支箭破空而来,护卫当即将梁谌扑倒,这才救下他一命。
城中城外嘈杂声渐起。
无数气势腾腾的兵马越过护城河向城中奔涌而来,半道被陷阱缠住,又是无数的人仰马翻。
渐渐的,陷坑被死尸填满,铁蒺藜、鹿角枪被死尸磨钝,护城河水猩红一片。折叠桥终于架在河面之上,敌军越过河水,兵临城下。
漫天箭雨落下,逼退敌军一波攻势。
很快,隆隆车轮声响彻天际。木幔车扛着巨大的木盾牌驶过凹凸不平的山路,来到阵前挡下四面八方如同流星般的利箭。
弩床紧随其后,十数人拉开弓弦射出一箭,儿臂般粗的箭矢直中城墙,若非先前便有加固,此时恐怕会直接被射穿一个大洞。
撞车落在最后,车上直木大到离奇,山路让它颠婆不已摇摇欲坠,但它到底是被从山下运了上来。这是用来冲撞城门最后的工具,前进的速度极其缓慢,可终究是在前进。
撞车一旁,有人坐在一辆驷马战车之上,袍袖轻挥,便是成千上万人得令前赴后继去送死。
梁谌心中生出难以遏制的惧意。
他记得这张脸,贵气俊秀得如同世家公子,眉宇间却全是戾气。
是摄政王。
第70章
十日鏖战。
晓城的城门破过三次,每一次都被城内士兵用血肉之躯重新堵住。
第十日,城中最后一辆塞门刀车也已经被敌军的尸体磨得卷刃,不能再用。
城门大破,涌进的士兵初始时欣喜若狂,下一秒就陷入绝望。
门内又是三面高墙,将去路围住。墙上守城军齐齐放箭,顷刻间这方寸之地便成了一座垒枯丘。
这座尸体垒成的新城墙让后来者望而生畏,丢盔弃甲,无心再战。
遍地哀嚎声中,双方鸣金收兵,北地的军队如潮水一般来,终于也如潮水一般退去。
尽管只是退兵而已,晓城诸将也足够高兴了。
在看到城门外那些庞大的战车时,他们几乎要以为摄政王是魔神降世,否则怎么可能将这样的巨物运送到千百年不曾通车的天堑之上?
庆功宴上,所有人都喝得酩酊大醉——为再一次从那位魔神手中逃出生天,也为能将他逼退而生出不可思议的自豪。
援军将领郑歇与元昉一同坐在首席,喝得醉眼迷离。
“世人皆道我郑歇懦弱无能,就连台上戏子、街边孩童,唱曲儿时都把我比作那缩头乌龟。可他们不知道我尧城表面风平浪静,实际内忧外患……”
他拉住元昉的手不放,一双虎目含泪。
“元将军!明时老弟!我多年来扮猪吃老虎,无一人可理解我良苦用心。没想到你我素未谋面,竟然能这般懂我。真可谓我世间知己啊!”
“郑兄若当我是知己,那可是找错人了。”
元昉露出与有荣焉的一笑,“这都是军师慧眼识英才。”
“军师?我与敌军厮杀时,几次在城楼上见到一坐在轮椅之上、以黑纱覆面之人,飘然若仙、气度不凡,莫非就是他?”
“郑兄好眼力。”
“今日庆功宴席,我见诸将皆在,怎么独不见军师?”
元昉抱拳告罪一声:“军师身体不好,我担心宴上吵闹,冲撞了军师,所以让他在房中休息。”
郑歇连连点头表示理解:“应该的应该的!”
他此刻酒醒了大半,仍不失兴奋道,“我早就前去拜谒之心!还请元兄弟为我引荐!”
元昉正要答应,但一想起自己军师那句略带夸赞之意的“一鸣惊人”,心中又有些微妙的酸涩。
“天色已晚,郑兄一身酒气,还是明日梳洗一番后再见军师为好。”
话虽这样说,他自己反倒越来越心痒,又一连喝了几杯酒,终于没忍住,扔下酒杯起身朝殿下诸将拱手作揖。
“诸位先饮,我去看看军师。”
郑歇一听也要跟上去,一旁宫老先生急忙把人按住。
他老早就看出自家主公坐立难安,此时很是开明地笑笑:“不能与军师同乐,实乃憾事。还请主公速去,以告我等感恩之心。”
元昉很沉着地大步从殿前一侧的偏门离开。
刚一出门,立刻就拔腿狂奔。
他一路跑到钟情房中,没见到有人,以为钟情已事了拂衣去,顿时一惊,刚饮下的酒全都变成冷汗发了出来。
直到看见房中各类物品都在,尤其是拐杖也斜放在墙角,他这才回过神,缓缓将心放回肚子。
他略一思索,转身出门。
钟情正在小楼上看雪。
他已有多日不曾来过这里,楼下的院坝已经和记忆中的样子全然不同。
院墙都被拆得七零八落,去填那座刚砌起来就被血水染红的瓮城。曾经聚集在此摆摊玩乐的百姓,眼下要么在欢庆胜利,要么在为死去的丈夫兄弟悲哭。
再远处,城门外尸体堆叠。夜色模糊了两军军服的颜色,他们看起来没什么不同,寒冬将他们的表情共同冻结在死亡之前的那一刻,是一样的卑弱,一样的痛苦。
钟情伸出手,雪粒落在他掌心,慢慢堆成一捧。
他反手将这一捧雪洒下,夜风裹挟着它们飘向城外,和天地间万千风雪一起淋在被血水染成深紫色的泥土上。
城中走出的军士还有亲人为之恸哭,而北地兵卒尽管已在异乡化为孤魂一缕,远在天边的家眷或许还在梦见着甜蜜的团聚。
好在天公似乎也于心不忍,降下这一场大雪,为他们做纸钱,做盖尸土。
身后响起一阵脚步声。
“战城南,死郭北。”
脚步声越来越近。
“野死不葬乌可食。”
那人在钟情身边站定,带着一身沐浴也无法洗去的血腥气。
“若非军师出手,此时城中亦遍地死尸。”
钟情知道这是安慰他的话,勉强笑道:“一介文人忽见此人间炼狱,故而多愁善感,让主公见笑了。”
元昉摇头:“我征战已有三年,也见不得这幅场景。”
“为何?三年厮杀,应当习以为常了吧?为将者不都该是这般铁石心肠的吗?”
“旁人或许可以,我却不行。我可是过目不忘啊……”
元昉轻叹,“我会记得手中长□□穿的每一个人的样貌。每一张脸都独一无二,临死前脸上对我的恨意也独一无二。越是想忘记就记得越清楚,记得越清楚,就越知道他们都是独一无二的。”
他自嘲一笑,“真不知道是否上天早就预料到我如今会满手鲜血,所以才给我这样一双眼睛。”
“既然如此,主公当初为何会参军?”
“也是被逼无奈。我那时已拜别恩师四处游历,在一户好心人家暂住时,撞上当地豪强欺辱乡里百姓,便和那些人起了争执。那时我虽然也是一个文弱书生——”
他这话实在说得太滑稽,钟情不由失笑。
元昉停下来,扭头看了钟情一眼,伸手在他脸颊上轻轻碰了一下,很快就收回去。
他眼角微弯,“军师总算是笑了。”
钟情眼中闪过片刻恍惚,微顿后才开口道:“请主公继续吧。”
元昉道:“我虽没正经学过拳脚功夫,但自幼就生得力大无穷,那几人合谋害我不成,反把自己搭了进去。自此我便和当地豪强结下仇怨,四处躲避追杀,这才不得已从军求个清净。”
“军中一开始的日子也还不错,我混了个百夫长,原想着就这样歪打正着报效国家,但是……后来我经历了一次屠城。”
“攻进城后,先盘剥百姓。再有钱的人家也经不起一支军队轮番劫掠,等到他们身上榨不出一滴油水,还没抢够的士兵就开始杀人泄愤。再后来,杀人也没了乐趣,就一把火烧了整座城池。”
“我实在想不通,为何那些与我生死相依的同袍们,杀进城中后竟然就会变得这般残暴。他们都是民兵,在应召入伍之前也都是农民。我实在看不出他们和曾经那些善心施舍我的农户有什么区别。”
“后来我才发现,他们残暴,是因为领兵者残暴。”
“那一战之后我离开军队,手底下百来个人誓死要跟着我。他们听我号令不曾参与屠城,所以仍旧是一群穷光蛋。我不能抛下他们一走了之,于是就把他们也一起带走。我们端了个山匪窝,靠为城中百姓走镖为生,再时不时出门打劫周围别的山匪,潇潇洒洒过了几个月好日子,然后便是若城叛乱……”
元昉闭了闭眼,“敌军用了水攻之术。河堤掘破后水淹整个若城,我带着人赶过去救人,百姓虽无大碍,但粮食被洪水泡过之后不能食用,城中余粮不够他们吃上三天。”
“我只能向旭城求援。”
“再然后,就一步步走到了今天。”
“即使这样,”钟情轻声道,“主公还是曾经想过向摄政王投诚。”
元昉哂笑一声:“摄政王富有一整个北地,还有天子在手,谁会不自量力与他抗衡?何况两年前的摄政王礼贤下士,体恤民情,极有明主之相。不怕军师笑话,我在军中之时,还曾将他视作楷模。”
钟情有些好奇:“莫非主公自己就不曾想过像摄政王那样,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元昉双肘抱在胸前,做出一副十足十的地痞流氓派头。
“我这辈子不是在当乞丐,就是在当土匪,可没有那么远大的志向。”
痞里痞气说完这句话,又突然轻叹口气,苦笑道,“其实我只想回到七年前。”
“那一年恩师尚在,养大我的老乞丐也还活着,即使没了两条腿,靠过路人的施舍也能活下去。我每日做完功课,到了晚间便跑去街上,给街坊写信抄书换点饭食,顺便再厚着脸皮找他们要一些碎布。等碎布足够多了,就赖着某个好心的姑姑给我做身衣裳。等我穿上这身花花绿绿的衣裳,便可以去逗我的军师一笑。”
钟情原本面带微笑静静听着,冷不丁听到自己也在其中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
他哭笑不得:“主公实在是……很调皮。”
笑过后他正色,看向元昉。
“可惜主公此愿,天下无人能代为实现。当今凡有攻城略地战绩之将,大都用过屠城之计。摄政王本人虽不曾屠城,却没有阻拦过手下诸将。或许,出生世家之人,穷其一生也不会真正与百姓共情。”
“所以,能救天下百姓于水火者,只有主公。”
钟情从手中腰间取下一物,抬头看向元昉,双手呈上。
元昉一怔:“这是何物?”
“我知道主公曾在躲避摄政王追杀时弄丢佩剑,于是遍寻名师求得此剑,今日赠予主公,望主公来日得偿所愿。”
元昉眼中跃起灼灼光华,他双手接过,拔剑出鞘。
月光落在清凌凌的剑身上,照见一双剑眉星目,也照亮剑口处的刻字——
太平。
元昉挥剑,剑锋所过之处即使风雪都稍稍停滞,像是被拦腰斩断。
“世间不平,太平出。”
他赞道,“好剑。”
收剑入鞘,元昉立在钟情面前,眉目间意气风发,壮志凌云,天地间浩大无声的落雪顷刻间沦为陪衬。
“生亦何欢?死亦何苦。我愿应军师之愿,救天下百姓于水火,除暴安良,匡世济民。”
他静静等着面前的人说话,但钟情只是沉默地看着他。
那双琉璃一样灰色的眼睛像是融化进了一抹夜色,暗沉沉的,杂糅着几分熟稔而又陌生的情愫,倒像是在透过他看着另一个人。
元昉伸手碰了下钟情的眼睛。
“军师?”
钟情如梦初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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